泰宁县民政局 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0-05-20 09:24 来源:泰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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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20〕35号)及三明市民政局等五部门《三明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通知》(明民〔2020〕45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招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募计划

今年市里下达我县统一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3名(和平、北洲、炉峰社区各1名),服务期限为2年。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515日至6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泰宁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 (杉城镇状元街32号二楼)

三、考核对象

志愿报名参加泰宁2020年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考核机构

为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考核工作的领导,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招募工作科学、有序推进,由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责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招募考核工作。

、考核原则

依据省、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工作文件精神,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科学的考核机制。

、考核方式及地点

(一)考核地点:县民政局三楼会议室。

(二)考核方式:量化考核为主,必要时采取量化考核与面试评分相结合。

、考核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5月15日—6月17日,报名人员对照《泰宁县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量化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的内容,提供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县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股(县民政局二楼)处审核。相关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提供无效,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者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联系人:梁飞燕,联系电话:0598-7865136。

2.量化考核。6月19日,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我县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泰宁县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量化考核评分表》所列项目进行打分,并当场公布最后得分,按分数从高至低进行排名,取前三名。当出现报考者量化考核分数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本县生源优先;(2)城乡低保户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优先;(3)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4)社会工作专业的优先;(5)残疾毕业生优先;(6)学历高的优先(优先顺序为研究生以上、大学本科、专科);(7)获得荣誉证书者优先(优先顺序为省部级、市级(含校级)和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当量化考核后仍然出现排名相同无法确定招募人员时,则采取量化考核与面试评分相结合方式进行遴选

3.面试评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与面试人员最后成绩由领导小组对《泰宁县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量化考核评分表》量化考核评分与面试成绩按50:50比例进行汇总计算,按照总得分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递补

1.体检。6月29日—7月6日,由市民政局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人选根据各有关县(区)考核情况、按招募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市民政局负责通知。

2.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募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候补人员按照考生考核情况依次递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九、确定人选

7月7日—7月21日,市民政局根据体检情况,在三明市民政信息网对拟招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十、签订协议、岗前培训

7月22日—7月29日,由市民政局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十一、岗前培训

7月30日—8月10日,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省民政厅通知

十二、派遣报到

8月15日前,市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县民政局报到。招募人员的服务管理、生活补贴及政策支持详见《三明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通知》(明民〔2020〕45号)文件。

 

附件:泰宁县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量化考核

评分表

 

 

      

                         泰宁县民政     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0日

 

 

附件

泰宁县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量化考核评分表

项目

分值

考评内容

备注

生源地

20分

本县生源20分

1. 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须经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往届生提供报名登记表、就业报到证、毕业证。

2.获奖情况的考评条件仅限于“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三个项目。                                                 3.符合计生对象加分条件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其中,属农村二女结扎户的带上结扎证和户口本原件,属农村独女领证户的带上独生子女证和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证明。
4.不同项目分数可累加计算,同一项目加分取最高分标准,不重复加分。

学历

20分

研究生以上(含研究生)20分

本科15分

专科10分

获奖情况

15分

省部级荣誉15分

市级(含校级)荣誉10分

院(系)级荣誉5分

政治面貌

10分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10分

共青团员5分

困难家庭

10分

低保户家庭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10分

社会工作专业

5分

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5分

少数民族

5分

少数民族5分(以县级民宗局的证明为准)

计生对象

5分

农村二女结扎户、农村独女领证户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

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5分(以《退伍证》为准)

残疾毕业生

5分

残疾毕业生5分(以县残联出据的《残疾证》为准)

合计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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