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我县2019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环节及价格的公示
来源:泰宁县农业局 时间:2019-08-20 10:32

  为切实落实好我县2019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的通知》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拟调整扶持环节及价格。

  1、调整扶持环节。8月1日之后将机插秧为主的1+X一体环节调整为机耕、机收等单项环节,列入扶持范围。

  2、机收单项环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亩46元。其中补助款的50%由乡镇财政通过“一卡通”方式补助给被服务的农户,补助款的剩余50%由乡镇财政补助给服务主体。

  3、其余未调整的事项按《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农〔2019〕84号)文件执行。

  本调整条款公示期为7天(8月20日-8月27日),如有异议请联系丁彩生,联系电话:7838945。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