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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泰宁古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拍租公告

来源:[泰宁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9-01-16 19:41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受福建省泰宁古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将公开拍租以下标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情况:

  1. 拍租标的①:泰宁县寨下大峡谷堰塞湖茶点服务项目有偿租赁;

  标的②泰宁县寨下大峡谷景区二期开发建设游客快速分流通道(高空玻璃滑道)项目有偿租赁。

  2.标的地点:泰宁县寨下大峡谷景区指定内(详见合同样板规定)。

  3.标的信息:

  标的①:堰塞湖木屋茶点经营区,祈福崖和堰塞湖禅文化体验区,竹林静心

  发呆区。(具体细节详见租赁协议样本。)

  标的②:游客快速分流通道(高空玻璃滑道):位于寨下景区二期三叠瀑至金龟驮仙处,长度约650米。该项目预计投入350万元左右。(具体细节详见租赁协议样本。)

  4.拍租要求:

  标的①: A、拍租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人未列入失信名单即可); B、租赁时间为3年,租赁期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合同;C、年租金15万元作为起叫价,每次增价幅度为1000元,按价高者确定中标人,设有保留底价;D:乙方在租赁区域内不得售卖与景区出口处村民售卖的同质化土特产及工艺品(如红菇、香菇、笋干等),E、乙方在租赁区域内应加大投入增加体验项目,乙方投资的体验性项目不得与甲方投资的项目同质化或相互干扰,新上项目建设方案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F:乙方在租赁区域内可以售卖健康的休闲食品、茶水、擂茶、冷饮、奶茶、水果拼盘等业态,不得经营餐饮类项目;G、承租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具体细节详见租赁协议样本。)

  标的②:A、拍租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人未列入失信名单即可); B、项目启动保证金5万元以上;C、租赁时间为16年,租赁期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合同;D、年租金见招租须知,每次增价幅度为每年固定租金的基础上增加1万元;E、需提供玻璃漂流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施工图方案;F、租期十六年,租金按年一交;G、租金保证金伍万元。(具体细节详见租赁协议样本)

  二、拍租时间:2019年1月24日上午10点。

  三、拍租地点:泰宁县公共交易中心交易中心

  四、看标的时间、地点:即日起预约在标的所在地。

  凡有意向竞租者请于2019年1月24日携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租手续,交纳保证金50000元(不计利息)。

  报名地址:泰宁县县政府楼下25-9号店(尚书古城房产公司)。

  咨询电话:0598-7821555(江先生)

  特此公告。

  福建运通拍卖行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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