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精准就业扶贫六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225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社保补贴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人社文〔2016〕393 号)文件规定,经县人社局初步审核,现将2018年贫困家庭劳动力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公示机关提出。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3日至2018年9月29日止。
公示电话:0598-7832943。
附件:2018年贫困家庭劳动力享受社保补贴拟发放情况表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