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专项资金计划
时间:2016-04-13 10:27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商务局关于下达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外)指〔2015〕43号)文件精神,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要求,现就其使用计划作出安排(详见附件),主要用于支持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点、品牌培育、产品研发和运营推广、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等公共服务体系等,并确保专款专用。

省级农村电商资金使用安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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