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半年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告
来源: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2019-01-07 19: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三明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明政办〔2016108号)等文件精神,扎实做好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行业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现将我局2018年半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订方案,全面部署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消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交通系统工作实际,制订了《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2018年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泰交安〔20184号),确保活动有效的开展落实。同时并积极动员各部门按照我局下发的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宣传,全面开展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一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学习《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安全工作之重点内容,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二是通过宣传条幅、宣传标语、LED等方式,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全民消防意识;三是结合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教育重点,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三、狠抓措施、落实责任 

  一是狠抓在建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深刻汲取江西南昌“2·25”、天津“12·1”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强化交通建设施工工地安全监督检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对违规作业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业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复工。同时特别加强对施工项目部、工棚等地用电等情况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做好重点时段消防工作,在“两会”、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将消防安全检查作为重点时段安全检查的内容,督促客运车站、港口、码头及交通工具所属企业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稳定。三是加大对物流运输企业运输工具、货运场站和货物收寄环节的火灾隐患排查、防控,保障物流运输安全;四是加强维修车间电路线路的检查维护,做好安全用电;做好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存放,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严禁在维修作业现场抽烟、使用明火等,确保安全生产。五是积极推进消防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全面排查,自查自纠,消除一切消防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上半年度共排查消防火灾隐患5条,已全面整改完成。 

  四、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控,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泰宁县交通交通运输局 

  2018719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台帐 

    

序号 

排查时间 

排查企业 

隐患排查情况 

整改情况 

备注 

1 

2018.2.3 

闽运公司 

GY9118车上灭火器摆放不合理,不易取放 

已整改 

  

2 

2018.2.5 

大金湖航运 

灵秀2号游船1个灭火器压力不足 

已整改 

  

3 

2018.4.12 

驰达汽修 

氧气与乙炔瓶放置距离不足 

立即整改 

加强教育 

4 

2018.4.19 

横五线项目部 

灭火器失效1个未及时更换 

已整改 

  

5 

2018.4.19 

横五线项目部 

电箱巡查记录不全 

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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