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泰宁县巡察办 时间:2021-04-26 16:58

中共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6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政府办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29日反馈了巡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政治责任,凝聚整改共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巡察工作的战略地位、政治定位和方针要求,在巡察意见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相关科室干部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动员全办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凝聚起全员行动、全员参与的整改共识和合力。

(二)细化整改方案,扎实推动整改。认真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按照“四个融入”要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由党组主要负责人牵头,反复研究细化,形成了《中共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17个巡察反馈问题逐项逐条细化为27个具体问题,制定101条细化举措,在每2周定期研究整改工作的基础上,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动,先后召开7次党组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以清单化管理形式,形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细化措施》落实进度表6份。

(三)认真剖析根源,转化工作成效。聚焦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改进问题的实际成效,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成员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剖析思想、查摆问题、对照问题找差距,共提出批评意见60条,并将查摆的问题全部制定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把整改的过程变为加强管理、推动业务水平提高的过程,推动办公室“三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全国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会议精神不够到位情况

1)关于党组未组织传达学习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2月19日全国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会议精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5日组织党组成员集中学习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2月19日全国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会议精神。二是2月20日组织对2018年党组成立以来各级办公室系统重要会议精神开展集中学习,学习了2018年唐登杰省长在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和余红胜市长在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2020年度全国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会议、全省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厅(室)主任会议精神;4月13日再次学习了4月2日召开的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及4月9日召开的省政府办公厅(室)学习贯彻《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视频培训会精神。三是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将学习上级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会议等办公室系统重要会议精神作为每年党组理论学习计划的重点内容,及时组织集中学习。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会不深情况。

1)关于2016年政府办党支部工作总结报告,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表述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1月29日成立工作组对2016年以来的县政府办各类材料开展自查自纠,更正不准确表述3个二是3月26日组织县政府办全体人员开展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办公室党员干部17人参加了测试,成绩全部合格。三是坚持好文件审批程序,严格按党组、支委会分工执行好文件签批。

3.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情况。

1学习研讨不够到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政府办支部组织学习5次,但仅开展1次专题研讨,且未按要求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12月1日组织县政府办党支部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二是2月23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文件精神。三是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将学习上级党的重要文件、重要讲话和重要会议精神作为每年党组、支部学习计划的重点内容,以党组会、党组(扩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及时组织集中学习。

2)关于检视整改有差距。部分班子成员虽有检视问题,但未制定整改台账,未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5日组织各党组成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2月8日上午,县政府办党组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如实汇报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个人检视问题整改情况。三是2月8日民主生活会后,各党组成员已结合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及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个人查摆问题整改台账。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情况。

1)关于“八个纳入”落实还不到位。2018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个别党组成员未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部分党组成员报告内容一笔带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26日组织各党组成员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以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二是督促党组成员及时学习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要求,严格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和意识形态“211”工作制度,落实“八个纳入”工作要求。三是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党组成员均认真剖析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在2020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体现,同时将长期坚持。四是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纪检监察组的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和分析纪检监察组的意识形态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并长期坚持。

2)关于2019年度的述责述廉报告,个别党组成员未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部分党组成员报告内容一笔带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26日组织各党组成员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以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二是督促党组成员及时学习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要求,严格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和意识形态“211”工作制度,落实“八个纳入”工作要求。三是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党组成员均认真剖析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在2020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体现,同时将长期坚持。

3)关于2017—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5名党组成员剖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内容过于简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26日组织各党组成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二是2月5日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个人剖析材料交由督导组进行检查,对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并将长期坚持。三是坚持在每年民主生活会前,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当年度县纪委、县组织部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有关文件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

4)关于未开展综合分析研判。2017—2019年度,未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研判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12月28日严格按要求召开了2020年度县政府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研判会。二是2月26日组织各党组成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三是严格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和意识形态“211”工作制度,坚持每年至少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研判会,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研判情况在意识形态工作报告中予以体现。

5.关于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够及时情况。

1)关于2019年3月29日印发《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峨嵋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2019〕12号)和2019年11月12日印发的《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泰政〔2019〕26号),2020年10月才向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1月29日成立工作组对2020年12月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和梳理,对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二是2月3日修订完善县政府办文件审签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发文处理程序进行发文处理,县政府(办)文件印发前一律报政府办法制科对其进行审查,经审查确属规范性文件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6.关于组织协调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不够有力情况。

1)关于2018年10月—2020年11月,对县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转变职能、遵守纪律、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勤政廉政以及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规定等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也未形成专项督查通报。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23日对县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纪律等方面开展了一季一督查,共发现问题3个,形成专项督查通报1份。二是配合县纪委、组织部、“两办”督查室开展了“五比五晒”“项目攻坚”重点项目专项督查。三是截至4月20日,共开展明察暗访4次,对行政服务中心远程视频监控64次,发现个别人员未规范佩戴口罩、存在个别窗口长时间脱岗、存在迟到早退现象等违反机关效能纪律方面有关问题,已及时通知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即知即改,并加强对窗口人员规范化管理。

7.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情况。

1)关于2019年开展1次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督查,2020年开展3次政府门户网站检查,其中通报内容均未写明问题责任单位,见事不见人。如2020年第二季度政府门户网站检查情况通报的问题为“部分单位信息发布审核不严,文件中存在错别字情况”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1月11日在《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统计数据及年度数据报送工作情况通报》中通报了我县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写明了问题责任单位。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监督管理,如实登记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并及时反馈、整改。三是加强对我县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并要求存在问题部门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8.关于党组成员职责不明晰情况。

1)关于2017年9月党组成立以来,党组成员未进行分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12月30日印发《中共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关于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泰政办党组〔2020〕15号)。二是2月26日组织各党组成员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三是增强责任意识,今后根据工作需要或在党组成员发生变动后,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党组成员分工进行调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9.关于违规扩大支出范围情况。

1)关于2016年7月,工会支付2016年度“七一”慰问困难和退休党员慰问款2769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4日成立办公室内部审计工作小组2月25日制定出台办公室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二是2月8日对该笔款项的会计账按会计制度要求进行重新调整。三是2月25日组织办公室财务相关人员开展财务知识、财经纪律等学习,同时督促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年度会计继续教育,提升业务能力四是针对县巡察截止时点以后的经济业务开展自查自纠,截至2021年4月19日,累计检查财务凭证14本,暂未发现财务不规范等问题五是重新梳理办公室内控制度流程及规章,并再次组织办公室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学习,提升干部财经纪律意识,对平时报销流程采取预审方式,及时纠正苗头性错误。

10.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情况。

1)关于存在先采购后审批现象。2016年8月7日,采购美的空调5600元,审批2016年8月19日;2017年11月15日,采购办公设备3230元,审批2018年1月17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4日成立办公室内部审计工作小组2月25日制定出台办公室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二是2月25日组织办公室财务相关人员开展财务知识、财经纪律等学习,同时督促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年度会计继续教育,提升业务能力三是针对县巡察截止时点以后的经济业务开展自查自纠,截至2021年4月19日,累计检查财务凭证14本,暂未发现财务不规范等问题四是重新梳理办公室内控制度流程及规章,并再次组织办公室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采购制度进行学习,提升干部财经纪律意识,对平时报销流程采取预审方式,及时纠正苗头性错误。

2)关于合同执行不严。2020年1月,支付机房不间断电源费用7.81万元,未按合同约定预留5%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月29日成立了工作组对该购置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该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并期满一年,根据合同条款“设备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约定,未再向供货商追缴质保金。二是2月4日成立办公室内部审计工作小组2月25日制定出台办公室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三是2月9日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2月25日组织办公室财务相关人员开展财务知识、财经纪律等学习,同时督促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年度会计继续教育,提升业务能力针对县巡察截止时点以后的经济业务开展自查自纠,截至2021年4月19日,累计检查财务凭证14本,暂未发现财务不规范等问题重新梳理办公室内控制度流程及规章,并再次组织办公室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学习,提升干部财经纪律意识,对平时报销流程采取预审方式,及时纠正苗头性错误。

11.关于无依据收取工作经费情况。

1)关于2018年3月,收取其他县直部门工作经费1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4日已成立办公室内部审计工作小组2月25日已制定出台办公室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月25日组织办公室财务相关人员开展财务知识、财经纪律等学习,同时督促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年度会计继续教育,提升业务能力三是3月9日将该笔经费退回了旅游管委会。针对县巡察截止时点以后的经济业务开展自查自纠,截至2021年4月19日,累计检查财务凭证14本,暂未发现财务不规范等问题重新梳理办公室内控制度流程及规章,并再次组织办公室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学习,提升干部财经纪律意识,对平时报销流程采取预审方式,及时纠正苗头性错误。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情况。

1)关于问题整改不到位。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成员对反映出来的问题,未制定整改台账,未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4日党组会研究明确建立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半年督查制度,坚持每半年对查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及时落实。二是2月5日组织各党组成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三是2月8日,各党组成员已结合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及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个人查摆问题整改台账,并严格进行审查把关,明确了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四是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对党组班子及成员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台账,在办公室党建室进行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并长期坚持。

2)关于2018-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虽有制定问题整改清单,但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5日组织各党组成员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2月8日县政府办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按会议程序如实报告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将长期坚持。三是县政府办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制定党组班子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并在党建室公示公开。

3)关于会议程序不严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未总结会议情况,未提出整改工作要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5日组织各党组成员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2018、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会议程序,党组书记均对会议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整改要求,并在会议记录中如实体现。二是2月5日已在《关于召开县政府办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请示》中如实报告了会议各项流程,并在2月8日会议召开后如实进行记录,由党组书记签字把关,同时将长期坚持。

4)关于组织生活会批评氛围不够浓厚。2018年3月6日,支部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参会党员接受其他同志批评人数偏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20日开展了县政府办支部组织生活会前谈话谈心活动。二是2月23日下午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开展组织生活会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支部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主动性。三是2月24日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县政府办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相互批评情况,支部党员共提出批评意见252条,平均每位与会党员接受批评意见10条。

5)关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不够积极。2017-2018年,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党日活动等69场次,请假达10人以上有60场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9年5月起坚持每季度通过上门、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多种形式对支部7位不便参与集中学习、可不作硬性要求的退休党员,开展送学。二是2月23日下午组织支部党员学习县委组织部《进一步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三是加强抓好支部党建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制度,科学合理安排组织生活时间,减少请假现象。2020年度县政府办支部组织生活会,在职党员25人全部出席。

13.关于回避制度执行还不够情况

1)关于2020423日,推荐干部为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差额考察人选,被推荐干部为记录人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26日组织各党组成员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学习领会回避制度规定。二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关于回避制度的工作要求,今后党组会议研究涉及本人的议题时,当事人坚决进行回避。2021年度县政府办党组会议涉及需回避情况3次,均严格执行到位。

14.关于党组工作规则制定不严谨情况。

1)关于2019年6月10日,依据2019年4月6日已废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中共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工作规则》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12月28日县政府办党组召开党组会议,按2019年4月6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中共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工作规则》重新进行了修订。二是2月26日组织各党组成员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三是1月29日成立工作组对对县政府办党组成立以来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完成自查自纠,共整改问题3处。

15.关于廉政责任谈话落实不到位情况

1)关于2020年1月22日,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召开后,部分党组成员未对分管科室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5日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了《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修订〈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2月10日前,各党组成员通过节前廉政谈话等形式,对分管科室的干部全部完成了廉政谈话并将长期坚持在每年县纪委全会召开后,及时开展廉政谈话。三是坚持每半年对党组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情况进行检查。

2)2019年6月至今,个别党组成员未对分管人员进行个别谈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5日组织学习《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修订〈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2月10日前,各党组成员对分管科室的干部全部完成了廉政谈话。三是坚持每半年对党组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情况进行检查。

16.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够有力情况。

1)关于2018-2019年度未结合科(室)和个人岗位实际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4月23日各党组成员、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已结合科(室)和个人岗位实际制定了县政府办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1月6日再次结合科(室)和个人岗位实际对廉政风险隐患进行了查摆,重新制定县政府办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二是2月26日组织学习了《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三是持续加强办公室廉政制度建设,坚持每年至少制定修改1次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并及时报派驻纪检组备案。

17.关于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1)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县政府办党组开展监督方式较单一,抓手不够有力,探头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8日纪检组长参加了政府办党组民主生活会;2月9日在政府办全体干部大会上,传达了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在春节期间开展纠治“四风”、利用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相关精神,并开展节前警示教育;4月1日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落实“五不得、六带头”纪律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党组班子成员和全办干部要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要求。二是巡察反馈后,纪检组长参加县政府办党组会4次,参与巡察整改、项目资金支付等党组“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

(四)落实中央巡视、省委上一轮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无此类情况。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此类情况。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党组会议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带动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以更实举措抓好后续整改。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在前期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把阶段整治与长期整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相结合,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发力,坚持定期研究部署,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及时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杜绝问题反弹务求取得实效。

(三)以更强担当推动成效转化。切实把这次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业务成效中,通过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办公室“以文辅政”功能,在做足“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做好“三明实践”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党史学习教育等全县中心工作中积极作为,开拓进取,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办公室的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832337;通信地址:泰宁县和平中街25号政府办,邮政编码:354400;电子邮箱:3757641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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