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泰宁县巡察办 时间:2021-05-06 16:06

  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支部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6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委办公室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县委办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以最严格的标准、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召开会议传达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县委办全体人员的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办主任陈添兴担任组长,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周建忠、县委办副主任黄洪财、邱镛松担任副组长,切实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三)明确目标责任。研究制定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关于巡察县委办公室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泰委办〔2021〕3号),将16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于即知即改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于历史遗留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四)注重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兼顾,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扎牢制度笼子,通过全面整改,抓实问题解决,推动建章立制,促进县委办工作水平得到提升。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2月4日,组织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习近平同志推动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的探索与实践》。二是2021年2月4日,组织党员学习研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采访实录,6位党员同志分别作了发言。同时,结合党支部党员大会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关于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2月4日,组织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2021年2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均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述职。三是2021年2月9日,召开县委办室务会,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负责同志。

  3)关于聚集重点工作抓督查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1日,下发《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泰宁县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泰委办〔2021〕8号),对领导批示件每周进行督促跟踪,对县委常委会会议议定事项和专题会议议定事项每月进行跟踪督促,并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对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每月向上争取资金政策情况进行通报并形成长效机制加以督促落实。三是制定全县每月重点工作预安排并督促落实机制,2021年以来已下发督查反馈7期。

  4)关于开展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23日至25日,组织有关业务负责同志先后到下渠镇、大田乡、开善乡等乡镇进行信息工作指导。二是2021年1月25日,邀请三明市委办负责同志到我县开展公文处理工作业务培训。

  5)关于公文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25日,召开全县公文处理业务培训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报送的通知》(明委办〔2021〕1号)文件。二是2021年1月25日,下发《公文格式要素校对表》,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文电审核工作。同时,结合错情通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印发的文件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办未成立党委(党组),将结合办公室室务会不定期安排理论学习。二是结合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党规党纪和党的理论知识。

  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2月5日,财务人员将固定资产残值上缴国库。

  8)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2月5日,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一一核实,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二是2021年3月15日,县委办主任对财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对财务制度的学习,认真细致严把审核关。三是2021年4月23日,联系前财务人员对票据附件不完整、无票据支付费用等财务问题再次确认,对相关情况作了书面说明。四是多次组织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制度学习,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审核把关,保证各项支出合理合规、依法依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9)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2月4日,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2020年支部工作总结和2021年支部工作计划。二是2021年2月28日,召开县委办室务会研究机关党建工作。

  10)关于支部学习开展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2月6日,向全体党员发放《党员应知应会》学习读本。二是2021年3月19日,组织党员学习研讨《八闽先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4名党员干部撰写了心得体会。

  11)关于发展党员材料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2月4日,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认真把关审核发展党员有关材料,并提交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审核。

  12)关于支部换届材料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3月19日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提高党支部委员党建业务工作水平。

  1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2月2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文件;2021年2月4日,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文件。二是2021年2月5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县委组织部、巡察办、纪委到场指导。三是2021年2月8日,召开县委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4)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2月8日,召开县委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2021年3月19日,召开支委会研究2020年度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2月9日,召开县委办室务会,明确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负责同志。二是2021年2月28日,召开室务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6)关于纪检监察工委职责落实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检监察工委派员主动参加县委办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二是县委办严格落实每月“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7832331;通信地址:县政务大楼北六楼,邮政编码:354400;电子邮箱:tnxwbzh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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