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善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泰宁县巡察办 时间:2021-03-02 17:41

中共开善乡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8月31日至9月9日,县委巡察组对开善乡池潭村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1124日反馈了巡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开善乡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开善乡党委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全盘接受、坚决整改,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贯彻、坚决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乡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研究成立开善乡池潭村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任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深入推进整改工作。

)制定整改方案,抓严抓实任务分解。召开专题党委会反复研究讨论进行任务分解,对照巡察组反馈我乡的三个方面18个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逐项逐个明确整改内容、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56条,形成《开善乡池潭村专项巡察整改计划》,确保在整改期限内全面完成各项巡察整改任务。

)亲自督查督办,保质保量落实整改。乡党委主要负责人主动作为、强化担当,带头做好巡察整改攻坚,督促相关责任领导对照个人牵头事项把整改任务管到底、管到位,确保事事都整改、件件有着落。注重巡察整改工作的总结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突出改立并举、标本兼治,完善《开善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机制制度,从制度上加强规范约束,确保整改长效久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村企发展后继乏力”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点打造池潭电力直供区,通过制作招商手册、招商信息等方式,以浓厚招商引资工作氛围,优异的营商环境吸引外商投资。正在进行池潭直供区石墨烯生产加工建设项目前期洽谈工作,总投资20000万元,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建加工厂房、仓库、办公楼、石墨烯剥离生产线,并配套石墨烯制备的其他附属设施建设。正在对接开善池潭休闲旅游垂钓建设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新建民宿旅游大楼3幢,建设湖边垂钓场及设施,并配套路面硬化、绿化、河边护栏及园林景观等设施。二是经常性走访企业,了解企业近期生产生活状况,提醒企业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解决企业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点,助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三是由于近年木材行业不景气,池潭村几家木制品生产企业决定技改升级。通过座谈形式向企业负责人深入了解企业的发展规划。协助池潭村旭升木业进行技改以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生产效益,该企业计划新增旋切生产线一条,利用旋切技术,提高木材附加值,推动木材产业“走出去”。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关于“工程领域招投标存在廉政风险”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开善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组织各村开展《开善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学习培训,对招投标基本流程、重点环节进行业务辅导,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完善《开善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不得支付给合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若实际支付对象与合同签订方有出入,需要合同签订方给予说明或授权,所有工程款项通过银行账户转账结付。今后将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支付情况,杜绝资金直接转给个人而非公司的现象。三是建立项目审核制度,所有项目招标前必须经由包村领导、招投标服务中心审核,填写项目审批表;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监管,如有特殊原因造成的项目变更、工程延期等及时向上级部门说明原因并做好记录。

3.关于“征地补偿金发放随意性较大”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了解,因将乐供电公司在池潭村山场上建设塔基,与池潭村签订了协议,其中一个塔基处于池潭村与万全乡万全村交界处,一个塔基处于池潭村与岩坑村交界处,将乐供电公司因不想与多方产生关系,只与池潭村签订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征地补偿情况,由池潭村分别与万全乡万全村、岩坑村及本村村民进行沟通协调发放补偿金。二是完善《开善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重新梳理村委监督委员会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作用,确保征地补偿金发放等重大事项由村两委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研究批准,并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批后加盖村委会公章贴于村务公开栏,接受村民监督。

4.关于“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开善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现金管理,明确原始凭据的标准,规范了村财的审批制度和报账制度。计划定期对财务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严格履行财务报销程序列支费用,所有报销合规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方可予以报销,杜绝白条支付、坐支现金、大额提取备用金、原始凭证不完整和审批事后补签的现象。三是明确财务公开制度,各村出纳于每季度终了后一个半月内向乡经管站拿去货币资金公开表,全面完整及时地向村民公开村务收支情况及涉及群众重大利益事项的决策情况。

5.关于“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林地租金未收取的问题,村委及司法部门已经介入调解,由于情况太过复杂,无法在短时间内解决该问题,目前仍在处理中。二是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将于2021年第一季度对未及时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补录,健全固定资产台账。严格固定资产购买(更换)审批程序,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6.关于“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税费”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经核实,2017年池潭村维修村部水管及窗户,清理路面沟渠,支付维修费及钩机台班费,没有要求个人提供发票,2018年常规巡察中发现此类支出无正式发票,池潭村便要求工作人员提供发票,因工作人员以当初谈好的价格不包含税费,经协商,税费由池潭村支付。今后将严格执行《开善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报销审批流程,重新梳理支出凭证所需材料清单,手续不齐全、不合理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7.关于“项目管理不够到位”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池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工程项目,2018年11月开工,本项目于2019年7月24日完工并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7月27日池潭村民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竣工验收,按合同规定施工方应在一个月内提交竣工结算,由于施工方个人原因延误,结算审计于2020年9月编制完成。二是完善《开善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中项目招投标管理细则,重新梳理工程项目报账所需材料清单,明确相关材料要求,组织会计人员重新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加强财务的核算监督职能,对项目的各类票据进行审核,重点关注票据的附件是否完整、发票是否合规、报销单据填写是否规范等。三是聘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预审编制,做好预算内容把关,做到不缺项、漏项,做到科学合理。要求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减内容,如遇特殊情况必需进行调整的,需及时上报乡政府,经会议研究方可进行。

8.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1月对全乡各村2020年以来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通过自检自查,没有发现违反规范津补贴各项规定的情况。二是经中共开善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决定,就蔡会生违规领取津补贴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函询,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则规则》有关规定,对池潭村支委蔡会生予以批评教育,并于2020年12月11日将违规收取的3600元退回。三是参照《开善乡关于调整村干部有关待遇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和规定范围执行,巩固现有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成果,确保津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定期对各项津补贴及时进行审核和清理。

9.关于“村务公开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开善乡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指导、监督全乡村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善村务公开制度,加强对村务及公开工作监督,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的向村民公开重要内容。三是召开村两委扩大会学习宣传村务公开工作制度及入户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宣传村民的知情权、议事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村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听取村民意见,接受村民监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0.关于“村两委班子建设存有差距”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2月召开池潭村“两委”干部强化思想教育座谈会,加强对池潭村两委干部的思想教育,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思想觉悟,进一步提升其纪律意识。二是及时调整任命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乡党委于2020年10月19日任命新一届池潭村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保障村党组织正常运转,进一步提升池潭村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11.关于“村两委民主决策制度不够健全”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2月9日,召集池潭村支委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2021年1月,召集池潭村“两委”干部集中学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有关知识和“四议两公开”制度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规范会议制度,提高思想认识。二是2020年1月4日,召集池潭村支委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组织党员干部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同时,督促池潭村党支部自行配齐《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党支部工作手册》等实用工具书。三是2020年11月开展村“三会一课”日常督查检查,并及时将通报结果反馈到村,督促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村干部,及时通报提醒。

12.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缺位”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思想政治和作风教育,以及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水平。二是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重新梳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规范工作权限范围

13.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够规范”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2月9日,召集村支委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提醒其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避免学习浮于表面。二是2020年12月9日,组织池潭村“两委”干部重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相关内容,并督促池潭村党支部今后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进一步贯彻落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结合“十四五”规划做好村各项工作。

14.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端正思想态度,在支部书记联席会和党务干部培训会上加强对村党务干部的思想教育,强化思想认识,要求其严肃对待发展党员工作。二是2021年1月4日,组织池潭村党务干部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各村征订《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加强指导督促,乡党建办强化对发展党员业务的指导,要求村党支部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推荐、培养、预审、公示、票决、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规范执行发展党员程序。

15.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利用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契机组织党员观看《榜样4》《叩问初心》《巡视利剑》等警示教育纪录片,通过支部微信群通报警示案例,提醒党员严守纪律红线。二是理顺组织关系,派专人主动联系常年在外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确为长期在外有固定工作、生活地且当地有党组织的,及时将其转入工作、生活所在地党支部,便于其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其他党员严格按要求回村党支部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三是落实惩罚机制,若党员存在长期失联、无法正常交纳党费、未及时参加组织生活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启动惩罚机制。

16.关于“‘三会一课’不规范”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2月,组织村党务干部干部认真学习“三会一课”规范记录格式,要求组织委员严格按照规范格式详实记录“三会一课”内容。二是定人定岗定责,要求各村指定好会议记录人员,并做好业务培训。三是严格日常督查,2020年11月开展“三会一课”日常督查,严审支部“三会一课”等记录,并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到村,并及时追踪督促整改情况。

17.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正常”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12月,池潭村党支部召集支委成员重申主题党日制度,坚持把主题党日工作与基层组织建设各项任务同等看待,提高重视程度。二是及时制订计划,年初要求池潭村结合村情实际制订本年度主题党日计划,并要求池潭村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到位。三是强化日常督导,采取不打招呼、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主题党日制度落日常督查通报,积极做好引导,对个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好针对性督导及整改。

18. 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意识,2020年11月27日,池潭村党支部组织开展以“提升党性修养”为主题的党员大会,督促支部党员切实提升党性意识。二是2020年12月,池潭村党支部召集支委干部重申组织生活会制度,重新印发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方案,要求池潭村党支部以后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开展好组织生活会。三是加强党建督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和党建指导员的指导、督促作用,保障组织生活会按照流程要求正常召开,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二组向开善乡党委反馈了1条问题线索,开善乡党委高度重视问题线索查处工作,要求纪委第一时间成立核查组,抓紧调查核实有关线索。经查,池潭村原村主任通过伪造苗木补偿款领取人名单,将部分池良线林木补偿金转到自己的私人账户,其行为已涉嫌违纪,于2021年2月5日主动将违规套取的20860元退还给池潭村委会,鉴于其为非中共党员,且由于犯敲诈勒索罪,于2018年8月辞去村委会主任一职,故拟对该问题线索予以了结。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林地租金未收取的问题根据核实的情况,村委及司法部门已经介入调解,已多次同当事人联系沟通,但因林地分成比例未协调清楚,目前仍在处理中,下一步村委及司法部门将继续沟通协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林地租金的追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91118;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开善乡环乡路98号开善乡纪委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54405(信封请注明“对开善乡关于县委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fjtnks。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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