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5-0200-2019-00020
- 备注/文号: 泰文旅〔2019〕6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5-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各经营单位:
根据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文化行业领域实际,全面提高对文化市场禁毒工作的认识,坚持“打击、防范、控制”的工作方针,积极发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精力、精中时间,依法从严管理文化经营单位,严厉打击文化经营场所吸贩毒活动,确保我县社会稳定、人民平安。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泰宁县文化市场禁毒工作方案
2.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禁毒工作专项整治小组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19年5月24日
附件1:
泰宁县文化市场禁毒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县禁毒工作,提升禁毒工作水平,有效遏制毒品问题在我县滋生蔓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幸福和安居乐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及省、市、县有关禁毒工作的总体部署,为配合做好全县文化市场禁毒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禁毒工作重要性,坚持“打击、防范、控制”的工作方针,发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与协作,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精力、集中时问,依法从严管理文化经营单位,严厉打击文化经营场所吸贩毒活动。
二、任务措施
(一)加强禁毒宣传
1.利用常态化日常文化执法检查,加强对娱乐、网吧等文化经营场所的巡查,结合宣传禁毒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经营业主按要求在场所内悬挂禁毒宣传画册、张贴禁毒公告,以主題宣传的方式确保“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场所”。
2.教促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业主及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由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禁毒知识培训和讲座,增强经营业主拒毒能力和参与禁毒的自觉性。
3.以送戏、“三下乡”和重大节庆日为载体,将禁毒知识编排为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文艺小品、文艺节目进行宣传,提高基层群众禁毒意识,增强群众参与禁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市场监管
1.严格审批管理,将涉毒演艺人员列入禁止演出名单,对有涉毒演艺人员参与的商业演出活动不子审批
2.加强对全县文化经营单位,尤其是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管,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清查,确保场所无涉毒情况。
3.按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禁毒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辖区内的歌舞娱乐场所、网吧行业进行清理整顿。
4.落实文化经营单位责任书签订工作,责任书要有禁毒条款。认真清理经营和从业人员,定期开展禁毒排查,坚决清理涉毒人员从事文化经营场所经营活动。对经营的内容、经营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详细的登记造册,确定可能存在涉毒情况的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5.夯实文化经营单位基础工作,广泛搜集违法犯罪线索,对发现的可能存在涉毒的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开展持续不断的检查整顿,对发现确定存在涉毒情形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
(三)完善联动机制
1.根据公安部门禁毒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禁毒工作专项整治行动。
2.加强与公安禁毒部门的沟通联系,获取涉毒人员信息,更新涉毒人员禁止准入名单,严格审批管理。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禁毒工作专项整治小组名单。
2.提高认识,认真清查。充分认识常态化开展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确保禁毒工作取得成效。
3.恪尽职守,严肃执法。对存在毒品问题以及其他违法经营活动等问题的文化经营场所,要坚决依法查处,决不手软;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依规做好行刑衔接工作。
4.发动群众,加强宣传。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专项行动,实行群防群治,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禁毒人民战争的强大威力。
附件2: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禁毒工作专项整治小组
因机构改革,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江茂求(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观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芳德(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小荣(副局长)
成 员:李 福(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饶光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翁国新(县旅游质量监督所负责人)
杜福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方名鑫(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
江春燕(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
廖艳梅(县旅游质量监督所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饶光琳担任。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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