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2-0300-2019-00004
- 备注/文号: 泰上政〔2019〕10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上青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2-2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村委会:
根据泰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乡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工作,将符合标准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请各村对所辖范围内的五类重点人群(未纳入贫困户的低保户、危房户、残疾人户、重病户、无劳动力户)进一步开展核查,特别是有家庭成员患重病的农户以及由于各种原因需进行返贫的已脱贫贫困户应作为重点核查群体。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做好应纳尽纳工作。核查结果请于3月8日下午下班前汇总后,经包村领导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送乡扶贫办。
附件:1.《 村需开展贫困户识别的重点人群摸底表》
2.《 村需进行贫困户返贫的已脱贫户摸底表》
上青乡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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