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有关股室、直属单位:
现将《泰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职责,落实好相关工作。
泰宁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25日
泰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努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决定2018年在经信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执法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努力达到四个100%、确保三个继续下降:对区域内重点企业检查执法率达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企业的复查率达100%,对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实查处率达100%;确保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辖区重点行业。各股室、直属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监管执法生产经营单位。突出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加大执法频次,建立动态监管执法机制。
(二)突出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各股室、直属单位要根据县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整体方案的通知》(泰安委〔2017〕16号)的要求,制定责任企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管控制度措施,明晰重大隐患判定依据,进一步落实《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及备案工作的通知》(泰安办〔2018〕11号),加强检查执法,对发现的重大风险建立台账,严格管控;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改、罚款等手段措施,督促企业消除隐患。
(三)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各股室、直属单位要按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的要求,进一步摸清重点监管执法企业的底数,紧盯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部位环节,制定检查事项清单,作为检查执法的主要内容,督促企业落实各方责任、制定安全措施,严防引发重大事故。
(四)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查处。要重点查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等非法行为;重点查处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隐患治理不到位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问题隐患整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4个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举一反三抓好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六)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上报县安委会,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强化部门执法。各股室、直属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突出执法重点,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严格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八)强化联合执法。各股室、直属单位积极配合其他负有法定执法权限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联合执法合力,依职权严格开展执法。
(九)强化精准执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核查处罚,努力做到精准执法。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部署(5月中旬)。各股室、直属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以适当形式对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大力开展宣传动员,使生产经营单位了解掌握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动企业真正“动起来”。
(二)全面推进(5月至11月)。第一阶段(5月底前),各股室、直属单位要督促指导本行业的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违法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切实消除不安全因素,并签订自查自纠承诺书,自查自纠情况报政府安办。在此基础上,要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摸清重点监管执法对象的底数,建立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名录库,报安办备案。第二阶段(6月至11月),各股室、直属单位要具体落实本方案,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推进执法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严格落实执法“双公示”制度,及时公开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
(三)总结考核(12月)。要认真总结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查找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的长效机制,为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积累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直属单位为成员,开展重大执法活动,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要坚决查处包庇、纵容、支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政府工作人员,坚决查处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营造氛围,强化监督。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确保执法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附件: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