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4-03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 泰农〔2026〕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3-19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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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废止
为有效提升产地加工处理能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泰宁县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请及时组织县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泰宁县财政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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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补助范围
(一)补助对象:已列入福建省泰宁县2025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储备项目库的建设项目且在泰宁县内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补助主体”),补助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核算规范,依法经营信用良好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及违法违规经济行为。补助主体所生产的农产品县域特色优势明显,有较强的联农带农能力,能够与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有效吸纳当地群众发展产业、增加就业,对农民群众和村集体经济增收带动作用明显。
(二)补助内容:重点支持我省大食物观中涉及且联农带农效果显著的水果、蔬菜、食 用菌、茶叶、中药材、粮油等特色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鼓励优先支持产地加工全链条提升项目,项目建设范围参照《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附件4)。
对2025年以来新建、改(扩)建,且未获得财政补助的冷藏保鲜设施及产地加工项目的建设主体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新增购置的加工(不包含自制架子)、检测、冷藏、冷冻等设备,或新建冷库等进行补助。其中“新增购置”为当年度未获补助的,开展时间以相关设备进项税票开具时间为依据(购置设备发票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标准参照农业农村部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2022)》,相关设计、施工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三)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优先支持2025年已建成的储备项目。
(四)补助时间:
申报补助主体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摸底表及完整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逾期未报,视同放弃。
二、资金补助标准
本次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设施设备总投资的50%,其中冷藏保鲜设施以工程结算金额为依据,产地加工设备以实际购买金额为依据。企业购置设备纳入补助投资额度原则上需达到20万元以上,单个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其中农产品产地加工设施设备单个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冷藏保鲜设施单个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符合条件申报金额超过上级下达我县补助金额120万元时,资金补助比例根据实际总体申报资金总量进行调整,按权数分配。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摸底申报。根据各乡镇于2025年7月摸底的《泰宁县2025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储备项目需求摸底汇总表》,组织符合条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对照方案要求,提出项目申请,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由各乡镇审核汇总签字盖章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6年泰宁县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附件1);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征信证明材料等(加盖公章);
3.泰宁县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附件2)及证明材料;
4.项目承诺书(附件3);
5.未办理过农机购置补贴证明(由县农机中心提供)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6.加工设备购置项目须提供合同、汇款凭证、不低于补助金额的税务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冷藏冷库建设项目须提供建设合同、竣工图纸、冷库防火级别证明(B1级及以上)、出厂合格证、汇款凭证、发票、冷库工程结算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
7.会计审计报告。
项目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并以目录列明。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并随附相关电子版资料。申报截止2026年3月31日前,逾期未报,视同放弃。
(二)初审公示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对照本申报指南要求,整理齐全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核实项目是否符合《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要求及实际建设情况,并由县农业农村局抽取专家组成专家验收组进行项目现场核实和购置款的审核确认。对审核通过的拟补助主体名单将在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有异议的项目需重新核实,或调整项目),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由县农业农村局批复立项。
四、项目验收
(一)提出申请。拟补助主体应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主体验收申请组织验收。经专家组验收合格、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将在县人民政府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
(二)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财政部门,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文批复,据实补助。
联系人:曾海薇 报送地址:农业农村局一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8-7835924 邮箱:smtnnjz@163.com
附件:1.2026年泰宁县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
2.泰宁县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
3.承诺书
4.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
附件1
2026年泰宁县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
补助资金申报书
(范例)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项目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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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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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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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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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属性 (相应栏打勾) |
□龙头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 □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 □ 行业协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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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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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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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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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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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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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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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主导产品及产业效益及发展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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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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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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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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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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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政补助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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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方式 |
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产地加工设备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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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加工设备购置 |
名称 |
型号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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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投入 万元,申请财政补助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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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
名称 |
冷库类型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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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投入 万元,申请财政补助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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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 主体单位 意见 |
本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对上申报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承诺该项目无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其他项目,如有不实,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 项目主体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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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 推荐意见 |
分管领导(签字): 乡(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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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审核意见 |
分管领导(签字): 主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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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审核意见 |
分管领导(签字): 主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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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生产许可证和项目建设前照片等材料。
附件2
泰宁县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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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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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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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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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主体类型 |
£企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其他 |
项目所在地 |
村 |
脱贫村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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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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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补助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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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农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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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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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益户户主姓名 |
户主身份 证号 |
联系电话 |
带动受益户家庭人口(人) |
是否脱贫户或监测对象 |
利益联结机制 |
时限(XX年XX月至XX年XX月) |
利益联结累计获得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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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就业务工、订单收购、承包租赁、收益分红、提供服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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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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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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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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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承诺书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企业名称)提供的“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全部客观真实,未同一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骗取财政资金补助,且三年内不会处置此次补助设备,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
本目录参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根据我省特色农产品生产情况拟定。
一、果蔬菌加工
1.围绕柑橘、荔枝、龙眼、葡萄、桃李、橄榄等水果商品化处理,建设保鲜加工生产线及冷链仓储设施等商品化处理中心,开展产地预冷、保鲜、清洗、杀菌、分级、包装、检测等预冷库、气调库、速冻库、保鲜储藏智能控制高低温库、清洁能源智控节能脱水干制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2.围绕龙眼、梅李、橄榄、板栗等干果类加工,开展产地分等分级、保鲜贮藏、剥皮去核、脱水干制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3.围绕蔬菜加工,开展产地拣选、切分、修整、清洗、分级、包装、预冷、成分与农药残留检测以及净菜加工、脱水干制、保鲜贮藏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4.围绕食用菌加工,开展采后修整、保鲜包装、脱水干燥、贮藏、品质检测与分等分级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二、茶叶、中药材加工
5.围绕茶叶加工,开展茶叶水分智控调理、数字化调控杀青、连续化揉捻成型与提香定型、发酵烘干、连续化色选与异质物检测剔除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6.围绕中药材加工,开展中药材产地净理、分级切制、脱水干制、加工炮制、包装贮藏、品质检测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开展融合多传感技术的中药材产地高效净制、切制、精准干燥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三、粮油加工
7.围绕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产地烘储,开展清选、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等加工,建设以电能等清洁能源和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为热源的粮食烘干中心,开展新型节能储藏设施、智能监测技术系统、粮食磨制加工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8.围绕大豆、花生等大宗油料产地加工,开展低成本快速节能烘干、清理筛分、高效柔性脱壳分离、破壁提质生香、霉变检测、原料成品节能储藏、质量检测、低温冷榨油加工、低温物理精炼、灌装系统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9.围绕芋头、甘薯、山药、木薯、马铃薯等储运加工,开展产地表面清理、内外部质量检测、分级分等、低损伤出入库搬运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开展现代保鲜储藏设施以及发展净鲜和预加工制品的低损去皮、切制成型、冷制浆与保鲜、制泥与调质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四、食品及综合利用加工
10.围绕各种农产品,开展发酵、调理、膨化、压榨、灌制、炸制、腌制、熟制、烘焙、酿造等产地加工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11.围绕皮果尾菜、薯渣薯液、油料饼粕等副产物,开展产地精炼、脱酸、酶解、提取、纯化等综合利用加工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注:高温冷藏库、预冷库、低温冷藏库、气调冷藏库等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标准可参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2022)》《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管理规范(试行)》(农办市〔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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