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0-0300-2021-00014
  • 备注/文号: 泰杉政〔2021〕20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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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城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杉政〔2021〕20号
来源:泰宁县杉城镇 时间:2021-06-10 16:40

各村(居)、镇直各有关站办所,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21610

 

 

 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细化主要任务

推动镇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镇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站办所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结合我镇工作的实际情况,将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重点分2个专题、9大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和1个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领导班子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工作目标

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四是全力抓好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刻汲取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保持警钟长鸣,敢于动真碰硬,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主要任务

一是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镇党委、村(社区)党支部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我镇各行业领域、各村(居)辖区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活用以案释法,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多种手段,全方位、全过程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各村(居)和各安委会成员站办所,要积极参与镇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各村(居)、各有关站办所和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区域、多站所、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积极创作安全生产宣传音视频、书法等文化精品,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县、乡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各有关站办所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督促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在全镇开展以企业安全生产、房屋建筑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为重点的全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镇应急、村建、道安、水利、国土、消防等站所要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对各管辖范围的重点领域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并确定所监管领域的隐患类别。要根据相关标准等科学识别安全隐患,安全隐患等级从高到低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并纳入隐患清单管理,对涉及的每个隐患都要明确列出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单位、监管责任单位。各村(居)要积极配合镇政府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入户宣传,营造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家喻户晓的良好氛围,全面摸排辖区内各领域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应急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重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本企业实际及时制定相应的大排查大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全面细致的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每日自查工作,按照风险等级(红橙黄蓝)进行风色管理形成相应的台账做到一企一档。

责任领导:廖立明 

责任站所:镇应急办、镇党政办、各村(居)

责任主体:各村(居)委会、各站办所、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主要任务

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责任领导:廖立明  

责任站所:镇应急办、镇企业站、各村(居)

责任主体: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1.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主要任务

一是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加油站、液化气储存点等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20年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当地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二是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不落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等问题。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并将关闭取缔的零售店及相关人员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防“关而不停”或者转入“地下”非法经营。

三是液化气等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企业每日自查制度,并积极协助、配合县住建、应急等上级职能部门品开展检查、执法工作。

责任领导:廖立明

责任站所:镇应急办、镇消防办、城关派出所、各村(居)

责任主体: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消防领域安全整治

1. 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2.主要任务

一是配合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组织成立管理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是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集中治理。全面发动镇消防办、派出所、村委会、网格员等力量,深入企业进行检查,掌握辖区厂房、仓库清单,重点检查生产加工区域与存储区域是否落实有效防火分隔,生产加工区域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措施,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厂房仓库的安全疏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量储存易燃可燃物品,员工是否掌握安全操作操作规程,重点纠正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使用存储、违规用火用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损坏停用消防设施、违规用火用电、阻碍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面等突出问题。

三是推进危险化学品储存销售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重点解决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要求, 消防水管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推车式灭火器、消火栓、固定消防喷淋等完好有效情况, 企业微型消防站以及应急联动演练、灭火药剂储备情况等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是抓好各类场所突出风险治理。聚焦老旧民房、电动车、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等突出风险,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五是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根据《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闽委办发〔201964号),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结合平安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细化明确公安派出所指导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和驻村民警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泰委办发〔20202号)精神,建立健全镇消防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强化农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以及村民集中居住区域、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乡村车间、民宿等小单位的防火安全检查,加强对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要通过人居环境改造治理、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六是积极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结合四好农村路、村通硬化路、饮水安全工程等工程,充分考虑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基本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

七是扎实推进农村消防队伍建设。在摸准摸清本镇已建消防队的人员构成、管理训练和待遇保障等情况下,按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继续分类推进志愿消防队建设,配置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充分利用农用抽水泵、农用车辆等一切可以利用的灭火装备物资,承担火灾扑救、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消防安全自治工作。建立完善志愿消防队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

八是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院、集镇市场、卫生院及卫生所、寺庙道观、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九是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乡村科普教育范畴。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十是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围绕提升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月等,以及农闲、节庆、集市、庙会、民俗活动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时机,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实施精准扶贫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责任领导:廖立明

责任站所:镇消防办、各村(居)

责任主体:各生产经营单位、居民

(四)道路运输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1.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进一步补齐安全监管短板,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着力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能力和水平,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力争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2.主要任务

一是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安全法规宣传、交通秩序管控,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督促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整改。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推动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落实,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警示曝光力度。利用广播、LED、微信群等方式宣传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严禁超载、超速及疲劳驾驶等各类安全驾驶规范,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降低事故发生率。开展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重点针对两客一危以及一次记满12分、易发亡人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类驾驶人实施精准、滴灌式安全警示。

三是重点宣传和检查道路安全问题。二是检查各乡村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反光镜破损、护栏破损或缺失、山体滑坡、落石等。

责任领导:  

责任站所:镇道安办、各村(居)

责任主体:道路专管员、客、货车司机

(五)房屋、工程施工领域安全整治

1. 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对辖区房屋及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逐步整治、化解重大房屋及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消除重点领域的房屋及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我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根据“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顺应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进步优化中心村布点规划,确保布点建设的中心村成为未来农村人口的永久居住点。统筹考虑乡村布局、地形走势、山河水系、历史文化、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等因素,修编乡镇建设规划,编制中心村建设规划,确保符合实际、顺应民意、彰显特色。

二是明确责任。各村(居)、相关站所要在去年和今年上半年两次房屋及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的数据上,按照相关要求,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

三是强化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发动,推进媒体公示制,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强大舆论声势,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和自查自纠能力。

四是围绕“两治理一加强”,开展城乡整治建设。

1.治脏。整治辖区道路、背街小巷、镇村结合部、集贸市场、河塘沟渠、居民小区、公园广场、公共厕所、建筑工地和学校周边等区域环境卫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治乱。治理乱搭乱建,严格按规划规范建房审批,加强违法建设整治,依法拆除违法搭建。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提升乡镇通达水平,结合实施县乡公路畅通工程,贯通主干道,修缮破损路,整治低注路,完普路灯、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形成安全,畅通的路网。

责任领导:詹铭杰

责任站所:镇村建站、镇国土所、创城办、各村(居)

责任主体:各村(居)住户

(六)旅游安全整治。

1. 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旅游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镇旅游安全形势平稳健康有序。

2.主要任务

1)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耕读李家景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安全隐患分类分色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排查内容和排查措施,做到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并及时报告,实现安全隐患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2)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耕读李家景区进一步健全完善客流预报预警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采取预约、分流、管控等多种方式调控人员数量,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旅游包车管理,开展旅游包车、景交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疏散指示和应急指示灯,消防“四个能力”是否掌握;督促餐饮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定期巡查李家岩上山、下山的扶手、栈道是否安全,山顶常落石处布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台风暴雨山洪泥石流等隐患排查,完善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提高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能力。

3)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开展消防、反恐防爆、防洪防汛等实训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领导:许佳晓

责任站所:镇旅游办

责任主体:际溪村、耕读李家景区

(七)尾矿库、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1. 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2.主要任务

金山矿业目前已停产,对企业主要检查是否存在偷采盗采情况;戴家坑尾矿库20123月通过泰宁县安监局闭库验收,202010月底已销号。闭库后该企业积极主动按照尾矿库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进行治理修复,排查重点:一是尾矿库的防洪能力、坝体渗漏、局部坍塌、库区泥石流等安全隐患;二是督促企业落实尾矿库企业主体责任。

责任领导:詹铭杰

责任站所:镇应急办、国土所

责任主体:金山矿业

(八)自然灾害领域安全整治

1. 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紧盯台风、暴雨、洪水、森林火灾及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聚焦防汛防台风、森林防火重点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三年行动”,着力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影响,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2.主要任务

一是健全防汛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三级风险应对”“三个协同联动”“三个全面引导”等防汛体制机制,持续完善我镇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体系,不断提高防汛抗灾科学化、制度化、精准化水平;修订完善镇、村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确保管用可行,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完成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应急抢险方案修编审查情况、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方案编制情况和各类责任体系落实情况的排查。

二是持续抓好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确保水库大坝、河道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工程设施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各类雨水风情监测设施设备和监视监测、预报预警及决策指挥等系统作用,盯紧山洪重点防御区和强降雨重合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信息覆盖不留死角;落实网格化群测群防管理体系,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并加强对已转移人员的管理,严防发生二次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是持续做好乡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排水降水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基坑工程,要设置坚固牢靠的围挡,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对乡村低洼易涝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易涝点应急排涝预案和演练情况,排水管道、泵站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地下室等地下空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出入口防倒灌设施配备情况,确保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

四是按照“查得细、防得实”的总体目标,在对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核实、排查的基础上,对涉疫医疗、观察场所等重要场所和避灾点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对卫生院、养老院、学校等人口密集特殊场所是否存在地灾隐患,对地灾高易发区的村、学校、建筑边坡、公路、水库等是否存在新增地灾隐患,进一步核实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逐点落实地灾防范措施。

五是确保避灾点要避开易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灾害的危险地段,确保避灾点安全责任落实、房屋结构安全、通风排水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

六是完善防灭火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组织体系,确保高效运转。明确森林防火机构与负责人,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实现森林防火预防工作有机构管,有具体人抓。根据《泰宁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和《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闽森防办明电〔2020〕4号)《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闽森防办〔2020〕9号)《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泰委办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顺畅高效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开善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升组织指挥效能。

七是深化森林防火宣传。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要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建立微博、微信、广播、公众网络、广告宣传等全方位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从各行业领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进林区、进村宅、进单位、进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每年防火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对田主、墓主、业主进行宣传,形成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教格局。

八是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检查林区及其周边森林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村组、林区输配电、高压电、通信等森林火灾隐患。检查野外火源管理和预警监测等情况,重点检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热点及其他火警核查反馈、重点卡口以及巡护人员驻守情况。强化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隐患排查。

九是加强防灭火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建强各类防灭火队伍体系,进一步加强各类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按照建设标准,落实建队经费,制定发展规划,提高装备水平,强化巡查巡护队伍建设,推进网格化管理,扎实做好山头、田头、坟头、寺庙和景区景点等野外火源管控;不断充实森林防火物资装备。本着实用性与超前性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效配置扑火机具,在配置传统人力灭火机具基础上,提高灭火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灭火机具的配置比例;加强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责任领导:廖立明

责任站所:镇应急办、国土所、水利站、林业站、各村(居)

责任主体:各村(居)、电站、生产经营单位、群众、

(九)其他领域安全整治

除以上未提及的其他行业领域主管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地方,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村(居)、各相关站办所

 

三、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为推进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开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政府监管、监督检查责任有效落实,使责任链条环环相扣,真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一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首责、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加强安全管理,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鼓励员工人人讲安全、处处想安全、事事抓安全;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重大隐患要实行内部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验收人,签字归档备查;要立足自身整改隐患,因客观条件限制企业自身无法完成整改的,应书面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及时协调力量加以解决。

二是落实“三个必须”具体责任。各相关站办所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的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首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发现的问题隐患涉嫌违法的要严肃执法,没有执法权限的部门要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的通知》(明安委办〔2018109号)文件要求,进行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三是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履职尽责。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检查,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组织各村(居)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督促各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按照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各有关站办所要担当作为,切实履职尽责,坚决克服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运动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加强监管执法,严抓严管、盯住不放。

四是落实监督检查责任。镇应急办要抓总抓统抓协调,统筹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汇总向党委政府报告。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组要重点检查各村(居)、各有关站办所工作推动情况、党政领导挂钩整改重点红色安全生产隐患情况、六个清单建立及动态管理情况、“一村一册、一站办所一册、一生产经营单位一档”建立情况、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应该追责的单位和人员问责情况;每次指导检查执法,都要建立监督检查、问题隐患清单,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专门造册归档,明确隐患点、整改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验收人,签字归档备案备查,并负责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没有自查、内部没有挂牌督办或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教育,上报县直有关部门实行顶格处罚,确保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决不能一查了之、一交了之、一罚了之、一关了之,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五是落实安全隐患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立查立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一般隐患及时整改的原则,落实分级分类管理。重大隐患需由乡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各村(居)、各有关站办所、指导服务组要书面提请挂牌督办,县安办要及时按程序办理;镇各有关站办所要落实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分级管控制度,及时汇总统计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应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动态闭环管理。各村(居)要建立监督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验收销号清单、执法清单和问责清单等“六个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动态闭环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镇、村两级要建立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逐片逐项逐点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做好分级分类分责任部门分责任人工作,做到 “一村一册”“一站办所一册”“一生产经营单位一档”。

六是落实问责追责机制。镇应急办要联合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开展督查,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切实纠正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依纪依规追究责任。挂牌督办和限期整改的隐患,整改期限内发生问题的追究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改时间到期,因跟踪督促不到位或把关不严、验收不认真而引发问题的,要追究相关站办所和督办人的责任。对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肃追责。

四、进度安排

20205月至202212,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5月上旬至7月上旬)。按程序报批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安全生产有关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各村(居)、各有关站办所结合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 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并纳入隐患清单管理、造册登记。推动工作中要分轻重缓急,要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做到“一村一册、一站所一册、一企一档”,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村(居)、各有关站办所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情况,并报送镇应急办,镇应急办汇总梳理上报县安办;202212,镇应急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镇政府安委会审议后,上报县安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政府安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各村(居)、各站办所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工作职责,强化措施要求,形成合力。各村(居)、各有关站办所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镇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有关站办所负责人参加,相对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村(居)、各有关站办所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村(居)、各有关站办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职尽责,抓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各有关站办所要抓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各村(居)要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类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组每次指导检查执法,都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签名备查备案,跟踪督促整改,凡因问题隐患跟踪督促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都要倒查追究责任。各村(居)、各有关站办所要按照《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泰安办〔202015号)要求,落实会商联络、排查整治、信息报告、督查督办等制度。

(三)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事故前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五)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制度,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执法,没有执法权限的部门要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执法。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要组织志愿服务小分队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对专项整治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严格问效问责。镇安办要加强对本辖区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杉城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杉城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属地“二对一”监管清单

       3杉城镇列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单位名单

 

 


附件1

 

杉城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杉城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杉城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         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   廖立明    镇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员:   周岐杰    镇党政办负责人

           李俊杰    镇应急办负责人

     镇消防办干事

王筱茜    镇企业站负责人

陈燕宁    镇财政所负责人

李纪忠    镇综治办负责人

陈鑫宇    镇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负责人

江秀钦    镇国土资源所长

邹奕龙    镇环保站负责人

谢荣勤    镇水利工作站负责人

肖春福    镇交通站负责人

陈宗林    民主村委会主任

曹光辉    水南村委会主任

游新生    胜一村委会主任

戴 儿    胜二村委会主任

陈昭太    红卫村委会主任

李春梅    红光村委会主任

余冬旗    南会村委会主任

梁序挺    吕家坊村委会主任

卢恩勤    八里桥村委会主任

廖秀梅    东石村委会主任

黄言清    王石村委会主任

冯胜华    长兴村委会主任

李清林    梅桥村委会主任

邱模荣    邱洪村委会主任

肖龙勤    洋川村委会主任

邹生俭    调村村委会主任

范贵春    同兴经济合作社主任

杨炳生    丰岩村委会主任

谢辉平    南溪村委会主任

林永胜    际溪村委会主任

范龙旺    帐干村委会主任

上官仙龙 大坪村委会主任

曹春梅    炉峰居委会主任

     北洲居委会主任

邓英艳    水西居委会主任

     水东居委会主任

黄美花    城东居委会主任

江锦晖    和平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主任由李俊杰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杨俊同志担任,主要负责协调推动排查整治日常工作,协调解决相关具体问题,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建立长效机制的对策措施建议。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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