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807-0300-2020-00025
- 备注/文号: 泰市监〔2020〕5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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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废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全方位推动泰宁高质量发展超越,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泰宁县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中共泰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泰宁县公安局 泰宁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3日
泰宁县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方案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省、市、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成品油质量管控问题整改,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在2020年底前,全面厘清成品油质量监管职责,强化部门监管合力,形成“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监管格局。
(一)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县委和县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保障工作。为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品油质量管控问题整改落实,成立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委编办、县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局等部门参加的成品油质量管控问题整改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跟踪分析督促落实各地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参照市里做法,确定包案领导,抽调业务骨干,结合泰宁实际,组建整改落实工作队伍,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管控问题整改。
二、重点任务
(一)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县委编办根据省上意见,及时对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县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认真梳理,于2020年8月10日前形成并下发部门权责清单。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
(二)摸清违法加油站点底数,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全面深入排查涉及成品油生产、批发、零售、仓储、运输企业,摸清查准未经批准、违法建设的加油站(点)底数,依法关停取缔。加强对批发、零售、仓储、运输成品油企业的重点监管,严厉打击并坚决杜绝不合格油品销售行为,确保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主要整改任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査专项行动。2020年8月至10月,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第二次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会同县公安局、工信局、高速交警等部门加大对运输、储存和买卖无合法、无齐全手续成品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20年10月底前,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检工作,优化抽检方案,加大抽检力度和覆盖面,强化追根溯源,对不合格成品油涉及上游的生产和销售商家,及时立案查处;对销售不合格油品达到追诉标准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各成员单位应按时向县市场监管局报送各自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由县市场监管局汇总、报告县政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工信局)
(四)加强成品油经营许可管理。县工信局对违法销售不合格油品的成品油零售企业,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改正的,当年年检不予通过;情节严重的撤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县应急局加强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成品油安全许可。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应急局)
(五)全面梳理排查企业内设加油站点。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工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8月上旬前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梳理全县道路客货运、运输站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汽车维修企业等内设加油站点情况,对企业内设加油站点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引导有内设加油站点的企业遵守国家油品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法定审批手续。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重点地区,依法取缔黑加油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打击走私成品油工作指导意见,严厉打击成品油走私行为,确保2020年底前全县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
三、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各部门要把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县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委编办、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局等部门共同参与,明确职责分工,安排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
(二)协作配合,推进整改。各部门既要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履职,更要密切配合、联动协作。各有关单位对发现其他部门的职责事项及时通报移交,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有的放矢地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三)加强整改,按时报送。一是各部门要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方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明确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部门),精准施策,认真整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于8月5日前将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方案和《中央生态环保督查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系表》报送至县市场监管局。二是各部门均于每月10日、26日前(从8月至10月)每月两次填写《中央环保督查成品油质量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清单》报送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及时汇总审核《中央环保督查成品油质量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清单》及每月缺报、漏报等情况,一并报送包案县领导和市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监督,落实整改。请各部门加强指导和督查,9月下旬,市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联席会议将组织成员单位对我县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中央生态环保督查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系表
2.泰宁县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名单
3.中央环保督查成品油质量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清单
附件1
中央生态环保督查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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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联络人为单位部门负责人;联络员为各部门经办人员
附件2
泰宁县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名单
为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成品油质量管控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改目标任务,经研究,成立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委编办,县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局等部门参加的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如下:
召 集 人:肖九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
副召集人:张 勇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肖志武 县工信局副局长
余绍新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应銮 县委编办副主任
夏荣耀 县公安局副局长
丁贤惠 县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陈 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邓炜根 县工信局综合股职员
李 鹏 县交通运输局运输发展中心副股长
杨 欢 县委编办登记中心副主任
黄 彬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张 恒 县应急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职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勇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敏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日常整改工作。
泰宁县中央环保督查成品油质量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整改措施要求 |
整改进展情况 |
存在问题 及对策建议 |
1.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县委编办根据省上意见,及时对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市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认真梳理,于2020年8月10日前形成并下发部门权责清单。(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 |
一、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县领导、部门研究部署、调研督导、批示等情况; 县委编办于8月10日下发《中共泰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泰委编办〔2020〕15号),明确企业内设加油站点部门监管职责和各部门权责清单。 1.县工信局“牵头负责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的监管,负责组织拟订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有关规定”进展情况 2.县工信局“依法查处企业内设加油站点对外开展成品油经营活动……全面掌握全市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的基本情况 ”工作落实情况(提供全市企业内设加油站名单清单)。 3.其他有特点的工作...... 三、整改进展研判 |
填报内容: |
2. 摸清违法加油站点底数,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全面深入排查涉及成品油生产、批发、零售、仓储、运输企业,摸清查准未经批准、违法建设的加油站(点)底数,依法关停取缔。加强对批发、零售、仓储、运输成品油企业的重点监管,严厉打击并坚决杜绝不合格油品销售行为,确保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主要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一、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县领导、部门研究部署、调研督导、批示等情况; 二、整改进展情况 1.各地共排查涉及成品油生产、批发、零售、仓储、运输企业XX家(其中本月XX家), 2.摸清查准未经批准、违法建设的加油站(点)底数XX家(其中本月XX家), 3.依法关停取缔XX家(其中本月XX家)。 4.其他有特点的工作...... 三、整改进展研判 达到序时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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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开展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2020年8月至10月,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第二次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会同县公安局、商务局、高速交警支队等部门加大对运输、储存、买卖无合法、无齐全手续成品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20年10月底前,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检工作,优化抽检方案,加大抽检力度和覆盖面,强化追根溯源,对不合格成品油涉及上游的生产和销售商家,及时抄告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不合格油品达到追诉标准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各成员单位应按时向县市场监管局报送各自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由县市场监管局汇总上报县政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工信局) |
一、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县领导、部门研究部署、调研督导、批示等情况; 1.本地区2020年成品油抽查计划XX批次, 2.完成抽检XX批次(本月完成XX次)。 3.检查成品油市场主体XX户次(其中本月XX户次), 4.立案查处涉及成品油质量案件XX起(其中本月XX起), 5.罚没XX万元(其中本月XX万无), 6.移送司法及其他有关部门XX起(其中本月XX起)。 7.其他有特点的工作...... 三、整改进展研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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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加强成品油经营许可管理。县工信局指导督促本地区违法销售不合格油品的成品油零售企业,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改正的,当年年检不予通过;情节严重的,撤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县应急局负责指导督促本地区加强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成品油安全许可。(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应急局) |
一、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市县领导、部门研究部署、调研督导、批示等情况; 1.县工信局指导督促各乡(镇)对违法销售不合格油品的成品油零售企业,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XX起,(其中本月XX起); 2.拒不改正的,当年年检不予通过,不予通过XX起(其中本月XX起); 3.情节严重的,撤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为XX起(其中本月XX起)。 4.市应急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成品油安全许可行为XX起,(其中本月XX起) 5.其他有特点的工作...... 三、整改进展研判 |
存在问题:《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于2020年7月1日废止,相关行政管理工作依据缺失。 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行业监管工作;2.积极与相关部门持续做好内设加油站摸排和监管工作。 |
5.全面梳理排查企业内设加油站点。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工信、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8月上旬前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梳理全县道路客货运、运输站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汽车维修企业等内设加油站点情况,对企业内设加油站点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引导有内设加油站点的企业遵守国家油品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法定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
一、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市县领导、部门研究部署、调研督导、批示等情况; 1.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工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8月上旬前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梳理全县道路客货运、运输站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汽车维修企业等内设加油站点情况,摸清全市底数共XX户(其中本月XX户) 2.督促、引导有内设加油站点的企业遵守国家油品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法定审批手续XX户(其中本月XX户) 3.其他有特点的工作...... 三、整改进展研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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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有关部门要在每月10、26日前向县直牵头单位(泰宁县市场监管局)报送本部门整改进展情况(电子版、纸质版盖好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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