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1-0300-2020-00045
- 备注/文号: 泰旅产〔2020〕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9-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长杯”2020泰宁第三届大金湖公开水域游泳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赛事取得实效。
泰宁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5日
“河长杯”2020泰宁第三届大金湖公开水域
游泳赛工作方案
为充分挖掘静心泰宁资源禀赋优势,打造“运动山水”特色体育旅游产品。根据体育总局《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体育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县拟于2020年9月19日诚邀各地游泳(冬泳)爱好者组队相聚大金湖,举办“河长杯”2020泰宁第三届大金湖公开水域游泳赛”。为确保本届赛事取得圆满成功,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福建省游泳协会
三明市体育局
三明市河长办
泰宁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泰宁旅游管委会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泰宁县体育总会
泰宁县河长办
泰宁县梅口乡人民政府
泰宁县金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泰宁县鑫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泰宁县大金湖旅行社
泰宁县勇者游泳俱乐部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19日 泰宁县大金湖下坊码头水域
三、比赛项目
(一)6×200米接力赛(男子不超过4人);
(二)男子600米个人竞速赛、女子600米个人竞速赛(不区分年龄);
(三)800米畅游赛(不限人数)。
四、奖励办法
各项目根据报名情况奖励前20名。
五、赛事组织委员会
主 任:廖晶波 县委副书记
副主任:毛维军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郑 丽 县委常委
谢翠姬 县政府副县长
江东斌 县政府党组成员、旅游管委会主任
成 员:黄洪财 县委办副主任
邓贤忠 县政府办副主任
江茂求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旅局局长
夏荣耀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余绍新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肖来辉 县河长办副主任
叶盛平 县卫健局副局长
李长贵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黎春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戴瑞阳 泰宁旅游管委会党政办主任
江 芳 团县委副书记
周观华 县文旅局党组成员、融媒体中心主任
黄项诚 梅口乡党委副书记
李水荣 金泰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
为保证赛事顺利进行,赛事组委会特设综合协调组、现场组织组、安全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竞赛组织组、后勤接待组等6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文体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江茂求同志兼任。
各工作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牵头人:江茂求
成 员:黄洪财 邓贤忠 薛理敏 郑 威 洪秀娟
联络人:黄宜亮(15959465098)
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出席领导、嘉宾的邀请、拟定领导发言稿、领导站位、嘉宾考察等工作。
2.负责赛事开幕式、颁奖晚宴仪式流程、文字材料等审核工作。
3.负责审定活动整体方案及各工作小组的工作方案,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4.负责审核新闻通稿、宣传标语、口号的拟定和宣传稿件、宣传品的审查、制作。
5.负责活动报备、专项资金的申请落实,协调县内公共资源、服务活动等工作。
6.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现场组织组
牵头人:黄小荣
成 员:毛清标 肖秋红 蔡文丽 李 俊 余善宝
联系人:林 煜(18305983373)
工作职责:
1.负责开幕式、颁奖晚宴的流程,组织暖场节目、彩排及开幕式执行等现场工作。
2.负责开幕式舞台的搭建、现场的布置、主持词拟定、氛围营造、音响等执行工作。
3.负责文艺活动的策划及组织执行工作。
4.协调落实景区配套政策。
5.体彩即开票的宣传推广。
6.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安全保障组
牵头人:廖芳德
成 员:王卫诚 余绍新 叶盛平 李长贵 廖胜顺
江 芳 黄项诚 林年捷 李水荣 吴赞忠
邹声仪
联络人:冯立新(18605989081)
工作职责:
1.负责赛事现场安保工作。
2.负责比赛期间水上管制及水上救援工作,提前发布公告,督促指导应急方案的实施。
3.负责志愿者招募,并按赛事要求做好培训分工安排等工作。
4.负责在指定地点设置固定医疗点,安排救护车辆和医务组及急救科医生、护士,备好比赛所需相关药品。
5.协助梦遇岛等比赛场地、比赛现场秩序的维护、安保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工作。
6. 负责水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停车场秩序维护、赛场周边垃圾清理及鱻鱼馆栏杆的拆除、冲澡水管的安装等工作。
7.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宣传报道组
牵头人:周观华
成 员:肖求文 肖剑光 钱 玲
联络人:冯小斌(15280711191)
工作职责:
1.负责媒体记者的邀请,并协助做好媒体的赛事报道、接待及与赛事组委会的对接工作。
2.负责撰写新闻通稿,协助赛前、赛中、赛后媒体宣传及氛围营造。
3.负责做好赛事直播工作。
4.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竞赛组织组
牵头人:郑 威
成 员:伏修平 林宇涵 候友亭 吴 铭
联系人:戴 云(13507588331)
工作职责:
1.负责赛事整体的筹备、安排。
2.协助制定竞赛规程及确定赛事水域范围、布置水域赛场等工作。
3.负责报名费的收取,协助制作秩序册、运动员手册。
4.协助做好裁判员、志愿者的培训、分工等工作。
5.负责裁判员及运动员的食宿、接送、午餐安排等接待工作。
(六)后勤接待组
牵头人:薛理敏
成 员:黄洪财 邓贤忠 黎春财 饶光琳 黄宜亮
联络人:王观富 (18259805042)
工作职责:
1.负责接待省市县领导嘉宾、制作服务指南、嘉宾入住办理,领导嘉宾食宿、接送等安排。
2.负责衔接领导嘉宾准时参加启动仪式。
3.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对入住酒店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4. 负责各组工作人员、演职人员数量的统计,并组织乘车及接待工作。
5.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附件:1.“河长杯”2020泰宁第三届大金湖公开水域游泳赛
竞赛规程
2. 自愿参赛及健康责任书
3. 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1
“河长杯”2020泰宁第三届大金湖公开水域
游泳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20年9月19日 泰宁县大金湖下坊码头水域
二、项目设置
(一)畅游活动:800米
(二)竞 速 赛:男子600米、女子600米(不区分年龄组)
(三)接 力 赛:6×200米接力赛(男队员不超过4名)
三、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游联颁布的最新《公开水域竞赛规则》,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公开水域竞赛规则》和公开水域开展游泳活动的管理办法。
(二)本次比赛将按报名顺序决定比赛顺序,9月18日下午统一组织参赛队员熟悉场地。
(三)运动员凭身份证进行检录,比赛采用人工计时排名次,成绩相同按终点裁判判定名次。
(四)竞速赛组织办法
1.根据秩序册分组顺序和运动员本人的号码号,每组提前15分钟开始检录,并在运动员本人手臂写上号码,未参加检录和写上号码的都属私自下水,大会既不负责,也不录取成绩。
2.游在本组最前面的运动员到达终点后获得名次者由裁判分发每人1个顺序卡,运动员迅速到裁判席凭卡登记、确认本人的所得成绩。
3.运动员下水必须自带救生浮具(跟屁虫),如无佩带视为犯规,取消成绩。
4.在比赛过程中如出现碰撞,应自行避让,不可有意干扰他人游泳,整个比赛过程中须正确佩带救生浮具,救生浮具脱落应停游,重新佩带好继续比赛,否则视为犯规。
5.运动员须按大会规定的线路进行比赛,到达终点,身体一部分游入终点线,否则视为未游完全程。运动员游到终点后必须从指定的位置起水,走路回到起点处冲澡更衣。注意比赛前应将衣、物交其本队的人看管,避免遗失。
(五)接力赛组织办法
1.根据秩序册分组顺序和运动员本人的号码号,每组提前15分钟开始检录,并在运动员本人手臂写上号码,未参加检录和写上号码的都属私自下水,大会既不负责,也不录取成绩。
2.在比赛过程中如出现碰撞,应自行避让,不可有意干扰他人游泳,整个比赛过程中须正确佩带救生浮具,救生浮具脱落应停游,重新佩带好继续比赛,否则视为犯规。
3.每名运动员需游往返,水中运动员与岸上运动员以击手完成2人接力,岸上运动员再行跳入水中开始比赛,否则视为成绩无效。注意比赛前应将衣、物交其本队的人看管,避免遗失。
(六)畅游组织办法
1.下水运动员必须全程佩带救生浮具(跟屁虫)。
2.集中下水中途如有身体不适也应提前上岸。
3.各代表队下水之前须检录,游完上岸由领队进行检查人数,到齐后报大会竞赛组。
四、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为响应国家体育总局和省市体育主管部门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的有关精神与要求,各代表队应加强管理,在赛前督促队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参赛责任书,配合组委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公开水域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
(一)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二)运动员须向组委会交个人自愿参赛及健康责任书。
(三)现役游泳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安全要求
(一)在比赛中因身体不适或肌肉抽筋等异常反应,应及时举手示意叫喊,由救生员帮助上船休息。
(二)在比赛过程中裁判员或救生员发现运动员身体状况出现异常或者逾越比赛区域的裁判员有权终止其比赛,上船休息。
(三)对于不执行裁判,救生员指挥的运动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运动员承担,并取消比赛资格。
六、报名与报到
(一)本次赛事只接受团队报名。报名时请各代表队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附件2)于2020年9月12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75092258@qq.com ,并用微信扫码支付报名费100元/人(见下方收款码),并在“添加备注”栏注明代表名称。联系人:许林,电话18965315316报名以交费为准,未交费或未全额交费的一律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要求
1.严禁中、高风险新冠肺炎疫情地区的人员报名。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务必及时到泰宁县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报名时提交领队和本人都签名的个人自愿参赛及健康责任书原件(见附件),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本人的健康码。
(三)参赛队住宿参考以下宾馆,由参赛队自行选择,价格优惠,费用自理。
1.泰宁金阳明星山庄:房价:180元/间,联系人:汤红梅,联系电话:18759749673。
2.泰宁大饭店:房价:220元/间,联系人:肖冬梅,联系电话:13960523469。
3.以上宾馆将免费提供车辆接送,其它地方住宿者如需乘坐可前往以上宾馆等候。各参赛队可于9月18日到以上宾馆报到,并领取参赛装备,报到时,组委会核查各队报名表、自愿参赛及健康责任书,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参赛。
(四)比赛当日,我们将为参赛队员提供用餐,各领队与报名处联系对接。
(五)9月18日19:30将在明星山庄召开裁判、领队、教练会议。
(六)为了确保水上浮台承载安全,所有参赛队员入水与起水期间务必服从主办方的安全调度。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畅游不计名次,完成全程畅游者将获得旅游优惠政策。
(二)竞速赛参赛人数超过100人,奖励前20 名;参赛人数在50-100人之间,奖励前12名;参赛人数在20-29之间,奖励前8名;参赛人数10-19名,奖励前3名,人数不足10人取消该项比赛。
(三)接力赛参赛队伍超过50支队,奖励前20 名;参赛队伍在30-49支之间的,奖励前12名;参赛队伍在20-29支之间的,奖励前8名;参赛队伍10-19支的,奖励前6名,参赛队伍10支以下的取消该项比赛。
(四)凡报名参赛者均可获得游泳帽,T恤杉、束口袋各1个,保险1份;所有参赛运动员都必须完成畅游活动,否则不得参加竞速赛及团体接力赛。
(五)所有获得名次的代表队及个人将由执行单位使用微信的形式支付奖金。
项目 名次 |
第 1 名 |
第 2 名 |
第 3 名 |
第 4 名 |
第 5 名 |
第 6 名 |
第7-12名 |
第13-20名 |
合计 |
竞速赛: 男子600米 |
1000 |
800 |
600 |
500 |
400 |
300 |
200 |
100 |
5600 |
竞速赛: 女子600米 |
800 |
600 |
500 |
400 |
300 |
200 |
100 |
100 |
4200 |
接力赛:6×200米接力 |
3000 |
2500 |
2000 |
1500 |
1000 |
800 |
600 |
300 |
16800 |
八、景区优惠政策
(一)9月17日-22日,所有参赛运动员凭参赛身份证可以享受:①免门票游览大金湖、寨下大峡谷、尚书第、上清溪、九龙潭、明清园等景区;②上清溪竹筏55元/人的优惠价格;③九龙潭景区白天竹筏50元/人;夜游108元/人的优惠价格;④寨下大峡谷“高空漂流”60元/人的优惠价格。(以上均不含景交费)
(二)9月17日-22日,运动员同行游览的亲友(不多于3人)可享受景区门票五折优惠,上清溪竹筏75元/人的优惠价格(不含景交费)。
(三)9月20日运动员及同行亲友(不多于3人)游览水上一线天、水上二线天,享受免除门票及船票30元/人的优惠政策。
九、其他事项
(一)因天气等不可抗因素致使比赛不能按期举行,赛期顺延,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参赛运动员自行承担。
(二)本规程解释权归泰宁县体育总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自愿参赛及健康责任书
一、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我将按规定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若比赛期间出现发烧身体异常,应及时汇报赛事组委会,并主动终止比赛。
二、我完全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及其它不适合游泳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大金湖公开水域游泳赛。
三、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期间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
四、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告之赛会官员。
五、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
六、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
代表队: 参赛者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有效手机联系方式:
本人过去14日内住址(请详细填写,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1. 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是 □否
2. 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是 □否
3. 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是 □否
4. 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入闽。
□是 □否
5.本人疫情期间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闽。
□是 □否
6.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是 □否
7.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
□是 □否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是否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是 □否
9.本人“八闽健康码”是否为橙码。
□是 □否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7的情况。
□是 □否
提示:以上项目中如有“是”的,参赛报到时,必须携带赛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
本人承诺:我已如实逐项填报疫情防控承诺书,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本人签名: 填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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