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1-0300-2020-00044
  • 备注/文号: 泰旅委函〔2020〕2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9-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旅游管委会关于同意甘露寺采购工作用船的函
泰旅委函〔2020〕24号
来源: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时间:2020-09-15 10:44

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甘露寺景区是我县大金湖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一艘用于工作人员摆渡的钢质工作船,因使用年久,设施设备老化、影响美观,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经泰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同意,由甘露寺景区采购一艘工作用船,仅用于工作人员摆渡使用。

  此函。

  

 

泰宁旅游管委会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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