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1-0300-2020-00043
  • 备注/文号: 泰旅委函〔2020〕2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9-1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旅游管委会关于要求拨付申报省级旅游度假区创优奖励资金的函
泰旅委函〔2020〕25号
来源: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时间:2020-09-15 10:40

县文旅局:

  2018年,我县启动了泰宁丹霞旅游度假区(面积49.68平方公里)申报省级旅游度假区工作。

  我委作为申报主体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编制了总体规划设计。委托浙江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泰宁丹霞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三明市启承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泰宁丹霞旅游度假区标识系统设计方案》。二是新增了旅游度假产品。建成了寨下大峡谷玻璃水滑道、野趣园滑道、李家岩景区骑行道路、古城网红夜景、九龙潭夜游、星空民宿等新旅游产品。三是完善了标识标牌系统。更新旅游度假区标识系统,包括全景图牌、交通指示牌、界碑界桩、安全提示牌等共计15类,数量100余个,标注4国语言,更新保洁设施,垃圾桶等。四是优化了旅游集散设施。完善寨下大峡谷、动车站旅游集散中心功能,建设动车站出口LED数字显示屏,新建医务室设施等。五是加强了精品酒店合作。与厦门磐基希尔顿、厦门凯宾斯基等2家外资酒店进行了对接,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书,不断提高旅游度假区酒店管理水平。

  2019年6月,泰宁丹霞旅游度假区成功评为省级旅游度假区。为进一步加强泰宁丹霞旅游度假区管理和建设,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核定并调整下达2019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9>66号)文件精神,现请求贵局拨付泰宁丹霞省级旅游度假区创优奖励资金30万元。

  专此函请。

  

 

泰宁旅游管委会

  2020年9月13日

  (联系人:梁瑞兰  电话:0598-7838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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