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4-0300-2020-00031
  • 备注/文号: 泰教〔2020〕30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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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及秋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泰教〔2020〕30号
来源:泰宁县教育局 时间:2020-06-29 09:02

校(园) 

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暑期及秋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9-2020学年暑期及秋季开学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及秋季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和秋季开学时间 

1.放暑假时间。全县小学、幼儿园7月3学期结束,7月4日暑假开始;初中7月21日学期结束,7月22日暑假开始。 

2.秋季开学时间。全县各初中、小学、幼儿园8月30、31日错峰组织学生秋季学期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全县各校教师8月26日到校报到(村校、支教点教师到中心校)好教师校本培训和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3.泰宁一中、进修学校、金湖旅专、电大工作站、校外活动中心暑期时间安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严格落实暑期校园疫情防控 

(一)严格暑期校园管控。要按照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完善假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落实个一律”校园封闭式管理,强化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暑期到校的师生员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模式,确需离开学校所在地的,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二)完善校园防控体系。学校要制定暑期校园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切实落实“网格化”“人盯人”防控体系,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持续做好全体师生员工健康动态跟踪档案。各学段毕业年级学生暑期健康管理等工作由毕业学校负责,直至新学期开学后转由其新入学学校管理,确保做到无缝对接,并做好身份核对和学籍接续等有关工作。各校要加强暑期值班值守,校(园)长必须带头值班值守,每天须有1名班子成员在岗带班主要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反应,稳妥处置,并立即向县教育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三、加强暑期校外师生管理指导 

(一)精准有序安排离校。“一人一档”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逐人发放离校通知,加强家校联系,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程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对春季学期未返校学生,要逐人通知暑期居家防控要求并督促落实。 

(二)严格居家防控要求。在总结疫情防控经验基础上,从严制定暑期师生员工居家疫情防控要求。校外师生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提前向学校报告。 

(三)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鼓励学校暑假期间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大规模聚集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自愿参加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活动、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开展“暑期读一本好书”以及名篇佳作赏析活动,帮助学生调整心态、舒缓压力,锻炼身体、强健体魄,增长知识、提高素养。组织学生参与全省校园微拍大赛,围绕“共抗疫情,爱国力行”主题,开展摄影写作、微视频作品创作展示活动。 

(四)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指导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配合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结合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开展好“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号召广大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创城工作。 

(五)充分发挥教师作用。引导教师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暑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大力弘扬抗疫精神,精心指导学生暑假学习生活,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充分发挥班主任、思政课教师、心理健康教师以及学科教师的全员育人作用,建立师生“一对一”“一对多”日常跟踪包干机制,强化家校沟通联系,进行针对性关爱指导和心理疏导,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对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困难、学习困难等特殊学生群体,要加强跟踪和帮扶力度,帮助他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抓好新教师入职培训工作,将疫情防疫、心理疏导、家校合作等方面知识和能力纳入培训范畴,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岗位要求,能胜任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等有关工作。 

(六)强化师德师风监管。各校要贯彻落实各项文件规定,加强师德师风纠察,规范办学行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杜绝酒后驾车、带彩打牌、违规借贷等行为。做好假期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鼓励教职工过一个健康充实的暑假。 

四、强化学生生命安全教育 

(一)抓好生命安全教育。各校要在暑假前通过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专题教育、发放安全提醒和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开展防疫、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防不法侵害、防网络游戏沉迷、防不良“网贷”、防灾减灾、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专题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重点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深化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六个一”行动,落实教育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0〕34 号)文件精神,密切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准确掌握孩子动向,做好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管护,防范因失管失控发生溺水事故。 

(二)强化学生思想和心理健康教育。总结梳理前一段工作,改进学生思想工作和家庭教育方式,加强素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学生和困难家庭学生等群体的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工作。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情况,组织教师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以及家访等形式,了解掌握学生暑假期间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指导配合家长做好引导疏导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护苗2020”专项行动,集中清查中小学校园周边出版物销售场所、游商地摊等,依法查缴含有宣扬自杀、教唆犯罪、渲染血腥暴力等内容的少儿出版物,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三)加强校园安全整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2020〕60号),重点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进行传染源检测排查。要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利用学生放假离校时段,加快推进校舍危房整治,持续抓好食品、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实验室、校园及周边治安等领域安全治理,力争在秋季开学前全部整治到位,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严格规范校外培训监管 

(一)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排查。要会同疫情防控等部门,在暑假前开展一次排查,重点检查培训机构是否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是否合法合规开展培训。要强化巡查监管,防止尚未通过验收的机构擅自开展线下培训。 

(二)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及时公布更新黑白名单,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培训机构虚假宣传、随意涨价、过于提前收费、超标超前培训等违规行为。 

、认真统筹谋划秋季开学相关工作 

(一)提前谋划新学期疫情防控工作。各校要将2020年暑期和秋季学期工作一体化部署推进要充分认识常态化防控下秋季新生入学、学生全面返校、学校满负荷运行等压力挑战,在总结春季学期疫情防控经验、继续落实“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基础上,科学预判、完善预案、抓好演练、及时查改,一校一策,提前制定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对新入职教职员工及秋季新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强化全流程演练。 

(二)切实做好校地联防联控工作。要继续对接卫健疾控中心保持学校与医院点对点的“绿色通道”畅通,大力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整治校园环境和重点场所,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师生健康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要提前监测跟踪好全体师生员工,包括后勤服务人员以及新生和新入职教职员工入校前14天的健康情况和接触史,全面推广应用“八闽健康码”,并做好新生和新入职教职员工的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进一步织密核酸检测网,学校教职员工和重点学生人群秋季返校前做到“应检尽检”。 

(三)科学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各校要对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线上学科教学、复学复课时间和春季学期教学计划执行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估,调整优化秋季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力争年底前能有效弥补因疫情影响耽误的课时和教学内容。秋季开学要面向学生上好一堂专题心理辅导课,帮助学生特别是新生适应新学期学习生活。 

  

  

泰宁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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