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3-0300-2019-00045
- 备注/文号: 泰工信[2019]5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工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12-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10千伏新广线等5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划定的批复
泰工信[2019]52号
来源:泰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时间:2019-12-30 16:57
泰工信[2019]52号 签发人:周铭焕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泰宁县供电公司:
你司上报的《关于10千伏新广线等5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划定的请示》(泰电运检[2019]120)号)收悉,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相关规定,经过报送材料审查,10千伏新广线等5条架空电力线路符合条件,经研究,予以批复划定保护区。
请你司按照划定结果及时在当地报纸、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告知。并做好标志牌制作悬挂等工作。
附件:《泰宁县 5条新广线等1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划定明细表》
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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