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9-0300-2019-00027
  • 备注/文号: 泰人社〔2019〕8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12-1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肖仕颖等23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泰人社〔2019〕89号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9-12-12 10:3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文件精神,肖仕颖等23位同志公示期已满。经研究,同意聘用通过统一考试的林肖仕颖等23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聘用时间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具体聘用人员详见附件。

  

    附件:2019泰宁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单(二)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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