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8-0300-2019-00013
  • 备注/文号: 泰司〔2019〕2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9-0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人民检察院 泰宁县司法局 泰宁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祖国在我心中法律伴我成长”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泰司〔2019〕28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9-09-10 16:40

 

  

县直各中小学,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进一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落到实处,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增强在校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让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体会到法律武器的作用,并感受新中国成立7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切实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中小学“祖国在我心中 法律伴我成长”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祖国在我心中 法律伴我成长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司法局、教育局

  承办单位:泰宁县文昌小学

  三、参赛时间

  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赛地点

  泰宁县文昌小学

  五、参赛对象

  全县中小学学生

  六、参赛组别

  大赛设置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七、奖项设置

  各组别均设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200元的学习用品一份;二等奖2名:各奖励价值120元的学习用品一份;三等奖3名:各奖励价值60元的学习用品一份。所有奖项均颁发证书。

  八、注意事项

  1.必须围绕“祖国在我心中 法律伴我成长”主题,主题鲜明,结合实际。

  2.每位演讲者的时间必须控制在5分钟之内。

  3.演讲顺序采用抽签方式决定,按照顺序上台演讲。

  4.演讲采用站立式脱稿演讲。

  5.参赛人员要准时到场,超时未到视为弃权。

  附件:泰宁县中小学生“祖国在我心中 法律伴我成长”

  主题演讲比赛活动评分细则

  附

  泰宁县中小学生“祖国在我心中 法律伴我成长”

  主题演讲比赛活动评分细则

评价项目

评价要点

分值(分)

评委打分

演讲内容

(35分)

1.思想内容能紧紧围绕主题,观点正确、鲜明,见解独到,内容充实具体,生动感人;

15

 

2.材料真实、典型、新颖,事迹感人、实例生动,反映客观事实,具有普遍意义;

10

 

3.讲稿结构严谨,构思巧妙,引人入胜;

5

 

4.文字简练流畅,具有较强的思想性。

5

 

语言表达

(35分)

1.演讲者语言规范,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圆润;

10

 

2.演讲表达准确、流畅、自然;

10

 

3.语言技巧处理得当,语速恰当,语气、语调、音量、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能熟练表达所演讲的内容。

15

 

形象风度

(15分)

演讲者精神饱满,能较好地运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表达对演讲稿的理解

15

 

综合印象

(5分)

演讲者着装朴素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有风度,富有艺术感染力。

5

 

会场效果

(10分)

演讲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吸引力和号召力,能较好地与听众感情融合在一起,营造良好的演讲效果;演讲时间控制在6分钟之内。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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