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8119-0300-2019-00017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       类:综合事务

发文日期: 2019-05-29 00:00:00

名  称: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

文  号: 泰人社〔2019〕46号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

2019-06-05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字号: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根据《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2006〕257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招聘岗位信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5月29日至6月15日;  

  二、申报方式  

  各主管单位要分别填报《2019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和《2019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表格可从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下载),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县政府南4楼418),电子版发送至tnchen123@163.com邮箱。各主管单位统一审核汇总,报县委编办核编签章后统一报送。 

  三、申报要求及说明  

  申报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招聘岗位信息,是做好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确定年度紧缺急需专业及毕业生就业政策制定与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 也是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将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泰宁县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招聘计划申报工作。  

  (一)我县各事业单位应根据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结合本单位本年度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依据空缺岗位的条件要求和公开招聘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认真做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招聘岗位信息填报工作,此计划将作为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的依据。凡未经市人社局、县人社局核准的,不得擅自组织公开招聘。 

  (二)各单位申报的招聘计划如被纳入当年度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且当年度引进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经省上认定后可享受引进人才津贴补贴等优惠待遇。 

  (三)符合年度紧缺急需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或符合《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的人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或特殊人才,可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填写全称或规范的简称,招聘岗位必须在编制、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方可设置,并应明确填写专业技术、管理或工勤岗位及其具体名称。  

  (五)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取得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学历、学位须是在国(境)外学习取得且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证明。  

  (六)招聘对象一般设置为三大类,即应届毕业生或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或不限;紧缺急需专业的招聘对象设置为应往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除外)。 

  (七)招聘对象的生源地或户籍地一般不作限制,服务期一般设为5年。  

  (八)每个招聘岗位的人数设置最多不能超过5名;年龄设置应逢5或逢10,最高年龄一般设为30或35或40周岁。  

  (九)面向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应在备注栏中注明“专门岗位”,其资格条件应尽量放宽,学历原则上设为大专及以上,不设专业条件限制。 

  (十)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比例一般设为50:50;如岗位确有技能要求的,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折算比例一般设为40:30:30,其中,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不得超过60%。  

  (十一)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原则上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名称要准确、规范,具体可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准确规范地设置相对应的专业。个别特殊岗位确需设置具体专业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设置3个及以上相关专业或单一专业,相近相似专业要一并列入。对于招聘研究生学历的,请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同时注意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将有关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及取得海外学历的专业,一并予以考虑。  

  (十二)同一法人单位相同条件的岗位,可按1:1分设男、女性别条件;对从事一些急难险重艰苦工作岗位及个别对性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设置男性或女性(需报送性别设置说明)。 

  (十三)政治面貌一般不作限制,招聘党务工作者、高校辅导员或机要人员岗位可设置中共党员。  

  (十四)部分岗位可设置面向本县、本市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学历和专业条件可适当放宽,并设定5年最低服务期。 

  (十五)工作经历设置必须与该岗位相符合,其年限要求一般为2年以上。  

  (十六)用人单位要根据岗位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其他条件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适合岗位要求和实际需要,除个别特殊岗位有特殊要求外,不得设置性别、民族等任何歧视性条件或与履行岗位职责无关的限制性条件。如岗位确需相关资格、资质要求的,应提供省级以上相关部门文件或规定等依据方可设置,同时应准确规范表述。  

  (十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设置,关系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贯彻落实,为社会普遍关注。各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招聘单位申报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应经人事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并盖章,表中所列项目均须认真填写,做到完整、准确,有关联系人、审核员及其电话不得空缺、漏填。  

  (十八)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及时填报《2019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和《2019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电子文档发送:tnchen123@163.com,联系电话:0598-7832268,7832561)。各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申报表和岗位信息表要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送县委编办核编签章后报送我局审核,由我局统一汇总报送市里核准;逾期未申报的,视为2019年不申报招聘计划。 

    

   

  附件:1、2019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2、2019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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