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5-0300-2019-00010
  • 备注/文号: 泰文旅〔2019〕30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4-22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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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举办第十五届福建省少儿讲故事大王比赛三明市选拔赛泰宁县初赛的通知
泰文旅〔2019〕30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9-05-16 16:13

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少年儿童的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和发现少年儿童艺术才华。福建省艺术馆拟定于2019年7月17日至19日举办第十五届福建省少儿讲故事大王比赛;三明市选拔赛拟定于6月15日在三明市艺术馆举办。泰宁县拟定于5月29日在泰宁县文化馆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名称

  第十五届福建省少儿讲故事大王比赛三明市选拔赛泰宁县初赛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泰宁县教育局

  承办单位:泰宁县文化馆、泰宁县图书馆

  三、时间、地点

  初赛时间:2019年5月29日

  初赛地点:泰宁县文化馆三楼多功能厅

  四、组别设置

  少儿讲故事设置:幼儿组、小学低年级组(1-3年级)、小学高年级组(4-6年级);

  小品组:中学。

  五、选送名额

  1.幼儿组:实验幼儿园、金湖幼儿园、丹霞幼儿园、五谷幼儿园各3名;

  2.小学低年级、高年级组:实验小学各4名、第二实验小学各4名、水南小学各3名、杉城小学各2名;

  3.小品组:一中、三中、四中各选送1个。

  六、比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符合公共道德标准,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内容要求健康活泼、富有童趣、易于表演、短小精悍。本届比赛倡导作品创新,原创作品需注明其原创,并附上故事剧本。创作题材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反映改革开放以来的新农村、新生活。所有原创作品,均可加0.05分。决赛若出现版权纠纷和侵权行为,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及奖项。

  2.讲故事时间:幼儿组不超过2分钟,小学组不超过3分钟。小品表演人数3-5人,表演时间不超过10分钟。超时者均将扣0.03分。

  3.讲故事比赛表演过程中不得使用背景音乐,小品表演过程中可以使用背景音乐(MP3格式存放在U盘中)。服装、道具等物品需自备。

  4.每个参赛作品指导老师不得超过两名。

  七、奖项设置

  少儿讲故事每组分别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若干名;小品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若干名;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获奖选手由泰宁县文旅局、教育局统一颁发证书和文创奖品。各组别一等奖选手参加三明市选拔赛。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泰宁县教育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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