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4-0300-2019-00014
  • 备注/文号: 泰教〔2019〕3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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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泰教〔2019〕36号
来源:泰宁县教育局 时间:2019-03-13 09:58

各初级中学:

为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与体育锻炼,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教体[2018]29号)和《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19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办法的通知》(明教中[2018]28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小组

为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成立体育考试工作小组。

     长:高文珍

   长:林有生  汤应金

监察组组长:陈昭汉 

工作人员:江卫东  黄淑玲 

监考人员:由教育局抽调相关干部教师担任。 

全县体育考试考点设在泰宁四中,考点主考由学校校长担任,负责考生组织、考场视频监控(含摄像)和电子测试设备维护管理。设副主考5,其中1名副主考由四中副校长担任,协助主考工作;另外4名副主考由4所初中学校校长担任,负责各自学校考生组织工作。

二、实施对象

全县所有参加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应、往届生初中毕业生。

三、考试内容、项目

测试考生身体素质、运动能力,考试项目三项。

1.考生从项目I[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和游泳]中选择一项进行考试。

2.2019年,市中招办在项目Ⅱ的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仰卧起坐、实心球、引体向上(男)、篮球(运球过障碍)、排球(连续垫球)、足球(运球过障碍)等项目中,选取一分钟跳绳作为每一位考生必考项目,考生从项目Ⅱ其它项目中再自主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

四、升学体育考试时间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安排在4月20日至525日间进行,各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分标准和考试成绩呈现形式

考试项目评分统一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体育考试三个项目分别为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255分-300分为A等级,210分-254分为B等级,180分-209分为C等级,179分(含179分)以下为D等级。考试当场亮分。等级不再计入投档总分,仅作为达标高中学校招生入围的门槛。

投档分呈现形式:体育考试三个项目总得分除以3,再乘以0.2,投档分精确到小数点1位。

六、体育考试项目测试细则

详见《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明教办体[2019]2号)。

、有关免考缓考的规定

1.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和主治医生的诊断书,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报县教育局核准,可以免考,免考成绩按C级投档分12分计算。

2.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持学校批准证明,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缓考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考场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缓考者的考试时间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如仍无法按时参加缓考,则按缺考计。

3.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因客观因素造成考生出现意外,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如确实不能补考,经主考批准并报教育局备案,可予以缓考处理,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

4.凡无故缺考项目,均以0分计算,不得补考。

、考务工作

1.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后勤保障,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稳妥进行。

2.端正考风,严肃纪律。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决排除不正之风的干扰。考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不允许降低考试标准。要加强考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凡在升学体育考试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

3.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锻炼,并教育学生在报名时,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在体育考试期间,特别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4.各校须于4月15日前完成中考体育考试报名工作,并将报名统计表上报中教股。

5.泰宁四中要做好测试场地和测试设备的整理和维护工作;泰宁三中要认真组织好本校考生赴泰宁四中参加考试工作;乡镇学校应按中考要求做好进城考试各项工作,确保体育考试安全有序进行。各初中学校要制定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方案,上报县教育局中教股。

6.体育考试收费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196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每生16元。

7.设立举报监督电话:78607587838415

 

 

                                泰宁县教育局

                           201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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