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30-0300-2018-00045
  • 备注/文号: 泰安办〔2018〕5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1-2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泰安办〔2018〕51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9-01-02 15: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县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安委办〔2018〕111号)文件要求,现就深入汲取近期国内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重大事故教训,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道路交通方面,交通、交警部门要加强巡逻管控,强化疏导分流和预警提示,加强客车、公交车、校车、危化品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监管,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执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和危险品车辆异地挂靠、挂而不管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坚决杜绝岁末抢工期、赶进度行为,对重点建设项目、公路等交通建设、水利建设等各类建设工地,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防范各类建筑施工事故发生。

  非煤矿山方面,安监部门要扎实推进非煤矿山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尾矿库安全监管库长制。

  危化品方面,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冬防”方案,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和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岁末年初超负荷生产行为,严防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烟花爆竹方面,安监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持续深化 “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消防方面,消防、商务、文广等部门要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针对冬季夜间亡人火灾多发的实际,加强对“城中村”、群租房、歌舞厅和“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的夜间“错时制”检查,坚决纠治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

  旅游方面,旅发、交通、消防等部门要加强旅游包车、观光车船、涉旅酒店饭店消防、景区设施设备安全监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疏导分流拥挤人群。

  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专项治理,特种设备、电力、燃气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安全专项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请以上县直有关部门将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措施列出计划并于本月30日前报送县安办。

  二、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大工程要制定专项应急处置方案,重大活动现场驻守盯牢,增加岗哨布点,前置救援力量。要健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加强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熟练应急处置基本要领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发挥第一现场应急处置作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非在岗值守人员要保证通信畅通,随时听从指令安排。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充实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安全宣传队伍,深入开展“七进”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12月的第一周)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手册、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户外媒体、移动互联网等宣传阵地,加大对公众安全知识的教育力度,广泛宣传用电用气、用火消防、交通出行、烟花燃放以及高层建筑、学校、公共场所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集中曝光典型事故案例,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避险减灾技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突出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加强全员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

  联系电话:7832254(传真),邮箱:tnajj@163.com。

  附件:需报送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的部门

  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附件

  需报送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的部门

  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广局、县安监局、县旅游管委会、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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