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4-0300-2018-00095
  • 备注/文号: 泰农〔2018〕250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农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2-1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农业局关于印发《泰宁县畜禽养殖业与种植业对接方案》的通知
泰农〔2018〕250号
来源:泰宁县农业局 时间:2018-12-17 09:20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各畜牧兽医水产站:

  为推进全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现予印发《泰宁县畜禽养殖业与种植业对接方案》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按要求认真实施。

  附件:泰宁县畜禽养殖业与种植业对接方案。

  泰宁县农业局

  2018年12月13日

 

 

 泰宁县畜禽养殖业与种植业对接方案

  为构建泰宁县生态农业体系,引领全县畜牧业绿色健康养殖科学发展,结合泰宁县实际,特制订泰宁县畜养殖业与种植业对接方案

  一、对接基础

  1.地理概况

  泰宁位于闽西北武夷山脉南麓,居两省三地市交界处。县境域面积1539.33平方公里,人口14.1万,下辖2镇7乡、111个行政村。泰宁荣鹰“世界地质公园”和“世界自然遗产”两个世界级品牌的殊荣,是国内著名的景区,也是原中央21个中央苏区县之一。境内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水资源丰富。泰宁呈典型的丹霞地貌类型,以山地丘陵为主,素有“ 八山一水二分田”之称。有林地189.47万亩,草地面积16.25万亩、全县可养区土地面积为32.2万亩。果园 3.15 万亩,茶园 1.5 万亩,耕地 19.49万亩(其中水田面积 18.55万亩)。森林覆盖率高达87%,主要植被为针叶林、阔叶林、毛竹林和混交林。泰宁县是福建省23个商品粮基地之一,主要生产水稻、红薯、花生、黄豆及水果。自然环境十分适宜农业发展。

  2.畜牧业发展现状

  ⑴ 生猪养殖业。2015年初,我县年存栏5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共80家。其中:年存栏 250-4999头的26家,年存栏50头-249 头的52家,年出栏约10万头。从2015年至2018年底,全县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县完成关闭、拆除禁养区及可养区无法改造的生猪养殖场41家,完成存栏25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改造24家,其中完成验收20家、正在验收3家、1家为新建场。存栏250头以下生猪养殖场21家已完成验收。至目前,全县生猪饲养量为11.2万头,其中存栏4.1头、年出栏7.1万头,生猪猪产业产值13000余万元。生猪养殖良种化水平高,规模化趋势明显,经过先期改造,养殖场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健全。养殖生产技术和水平较大程度提高。

  ⑵ 家禽养殖业。泰宁县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家禽养殖业是全县农村传统产业。2017 年全县家禽饲养量35万羽,出栏 110 万羽。家禽饲养主要以金湖乌凤鸡、土鸡、蛋鸡、麻鸭和番鸭等为主,养殖规模不大。全县存栏蛋鸡规模1家,存栏蛋鸡0.8万只;养殖金湖乌凤鸡种鸡及扩繁场1家,养殖种鸡0.6万只,以公司十农户模式带动农户发展,年出栏10.4万只。

  ⑶ 牛羊兔养殖业。2017年,牛年末存栏量 0.3517万头,出栏 0.1075万头;羊存栏量0.4383万头,出栏0.4655万头,牛羊养殖以放牧养殖为主,规模养殖数量不多。2017年,兔存栏量1.58   万头,出栏5.3万头,有规模养殖1户,存栏0.3 万头、出栏1.1 万头。

  3.养殖企业自身农牧结合情况

  因养殖场自身生产和生存需求,大部分养殖场在养殖场周边承包有一定规模的农田等耕地,用于建设生态消纳地、养殖场农户隔离带、粮食蔬菜自供地、果园等。据统计,目前全县保留的45家生猪养殖场总计承包田地1260余亩用于消纳地,种植水稻、玉米、茶叶、果蔬等农作物,已有具备一定的农牧结合基础。 24 家存栏250头以上规模生猪养殖场配备污染治理的设施,其中10家规模猪场配套建设适量的异位生物发酵床粪污水处理设施,12家按猪沼果模式改造,并配备了一定的农地或林地做为粪污消纳地,2家按能源生态型模式改造。每个猪场具备两种以上排泄物治理设备设施。牛羊养殖均为山地放牧养殖,舍内短暂养殖产生的粪便均做农家肥利用。规模养兔场产生的粪均全量收集,用农作物利用,液态粪便收集后,进入氧化塘,用于周边农地消纳。

  二、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总量控制

  1.畜牧业发展规划情况:全县可养区土地面积为32.2万亩,分布在九个乡镇。按照三明市畜牧业规划,泰宁县畜牧养殖发展目标,至2020年,全县生猪存栏8.4万头,出栏 14万头;家禽存栏180万只,出栏550万只;牛、羊、兔生猪存栏分别为1.5万头、1万只、2万只,牛、羊、兔出栏分别为0.3万头、1.5万只、4万只。2015年以后,由于省、市政府对生猪养殖生产进行控制,原先的畜牧规划要进行调整,要求泰宁县在十三五期间生猪养殖规模总量控制在年出栏9万头以内。今后,泰宁县畜牧养殖确定了以稳定生猪生产发展为主,突出发展家禽养殖,适当发展羊和兔的发展格局。

  2.畜牧业发展总体目标:从2018 年始,计划用3年的时间,全面实施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行动。构建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立畜禽养殖管理长效机制,禁养区限养区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实现畜牧业有序管理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区域规划,科学调整布局,畜禽养殖量与环境承载力相匹配,降低散养比例,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水平;生猪饲养量控制至14.7万头以内,家禽饲养量控制至730万羽以内,非生猪类养殖年产值占牧业产值的40%以上,畜牧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30%以上;规模养殖比例达到85%以上,良种覆盖率在85%以上,生猪存栏1500 头以上规模场全面建设生猪养殖追溯系统;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普遍推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8%以上,养殖业污染得到全面治理。

  三、具体对接内容

  生态畜牧业农牧对接规划,主要突出以养殖场提升建设、种植业基地设施配套建设、畜禽排泄物处理中心建设、沼液服务组织培育与服务、沼液的利用技术标准及研究推广等六个方面重点工作。

  1.养殖场提升建设。

  养殖场应完善养殖基础设施、养殖档案等信息化台账,采用多种治污模式,编制“ 一场一策” 定点定量实施养殖业与种植业对接方案。

  ⑴ 养殖场基本信息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场名、地址、负责人和监管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本场猪舍面积、最大限定饲养量、污水产生量、治污设施设备数量(如沼液车)、种植业对接面积(种植业消纳基地的对接情况)、治污处理几种方式、处理能力等。

  ⑵ 基本设施配备要求

  一是“ 两分离”:养殖场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设施合理,畜禽舍及生产设施达到雨污分离、干湿分离的要求。

  二是“ 三配套”。 有与生产规模相配套、符合防渗防漏等要求的粪便、沼气和污水贮存、输送、处理、利用的设施。粪便、沼气和污水处理能力应与生产能力相匹配,并正常运行。养殖场要采用节水节料的技术和设备,如养殖场安装水表,使用节水的饮水器等,从源头控制,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三是重视液态肥处理设施建设。要引导已配套建设沼气工程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或消纳地配套建设储液池。沼液可直接利用机械动力、自然落差、槽罐车等方式输送到消纳地储液池,并按《沼肥施用技术规范》(NY/T2065-2011)进行还田利用。对未配套沼气工程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含采用尿泡粪清粪方式的生猪养殖场)要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或消纳地配套建设储液池,粪污腐熟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腐熟期不少于6个月(含尿泡粪)。

  2.种植业基地设施配套建设。

  种植业消纳基地也应完善基础设施、种植档案等台账,编制定点定量农牧对接方案。

  ⑴ 全面摸清种植业消纳基地基本信息。信息内容包括:种植主体、种植品种、负责人和监管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基地面积、与养殖主体的对接情况,消纳能力如何等。

  ⑵ 消纳设施配备要求。种植业消纳基地配套建设或购置田间储存池、沼液运输车、输送管道、浇灌设施等设施设备。消纳地要根据种植面积、不同作物及养分需要,配套建设储液池、配肥(水)池、液体粪肥利用设备、管网、沟渠等,防止污染周边水体和土壤。有条件的可配套建设水肥一体化灌溉设施设备,确保液体粪肥充分高效利用。储液池和配肥(水)池建设不仅要考虑交通便利、方便使用、外观美丽等因素,而且必须防渗、防雨、防溢流,并按照养殖与种植对接方案要求,确定场内和消纳地储液池容量,确保在雨季最长降雨期和当地农作物生产用肥最大间隔时间内有足够容量储存沼液和粪污。消纳设施配套齐全并正常运行。

  3.畜禽排泄物处理中心建设。

  筹建全县畜禽排泄物处理中心建设,在3年内计划新建1家万吨有机肥厂,力争畜禽排泄物处理达到本地区全覆盖,有机肥处理能力远远大于畜禽排泄物生产能力,将资源化利用率提高到 99%以上;严格把好有机肥的质量,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

  4.沼液服务组织培育与服务。

  通过联合、合作或股份制等形式,加快发展新型畜牧产业组织,促进粪污资源化利用与社会化服务的融合,完善畜牧业节能减排保障机制,推进规模畜禽养殖场设施化建设。积极组建沼液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政府引导扶持、企业市场运作的方式,建设贮液池、灌溉管网等设施,开展储运配送服务,解决沼液、垫料大量异地消纳问题,推进沼液浓缩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沼液的推广应用。督促服务组织健全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储运和消纳台账,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运行正常、高效。支持服务组织开办有机肥、液态肥加工企业,加强与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开展沼液初加工、垫料供应与处理、统一施肥施药、贮运设施建设管护等业务,为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5.沼液的利用技术标准及研究推广。

  针对当前沼液养份含量不清晰、肥力不稳定等情况,要结合测土配方、农业“ 三品” 生产等工作或通过购买服务等办法,对沼液有效成分进行快速检测,按检测结果和技术守则要求指导农户施用。要利用三农服务平台,组织开展沼液浓缩、沼液肥水分离技术攻关和沼液设施农业应用技术研究,制定一批液体粪肥利用技术导则,指导种植基地合理使用沼液。解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瓶颈问题。

  6.加强协会之间的互助联动。

  由政府部门牵头并监管,利用养猪协会、家禽协会、种植业协会的互联互助,将辖区内的规模畜禽养殖场与种植大户消纳基地根据供需量大小及路程远近进行整合并一一对接,通过万协方会数之据间相互协调消化,建立“ 猪 -沼 -粮、蔬、果 -猪” 循环模式,实现畜禽养殖排泄零污染和资源化综合利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

  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领导,真正把农牧对接落到实处。各乡镇政府、环保局、农业局、国土局等要严把养殖准入审批关,坚决遏制“ 先污染、后治理” 现象发生。 环保部门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环境保护、动物防疫等执法监督,对粪污乱排乱放等违法行为予以打击。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促进生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2.营造舆论氛围。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牧对接、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广大养殖户参与生态畜牧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和宣扬社会公德,进一步提高村民生态意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推动生态畜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3.强化服务指导。

  开展畜禽养殖场“ 一户一策” 治理,强化治理技术、农牧对接等指导和服务,按照《泰宁县生猪养殖场治理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全面整治和系统评估,确保治理改造到位、农牧结合到位,真正实现达标排放、生态循环。各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和专家要注重技术创新和专业协作,积极推广节能减排的新型畜牧生产技术和农牧结合的生态循环技术,积极开展生态养殖模式示范,提升生态畜牧业发展水平。

  4. 加大政策扶持。

  整合现代农业发展、畜禽养殖废弃资源化利用项目、山水田林湖草项目等涉农资金,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扶持,重点扶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养殖粪肥处理和利用的用地政策,并综合运用税收、金融、价格、补贴等措施,调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积极性。要建立以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为导向的经济政策,引导社会生产力要素向有利于生态循环农业的方向流动,优先保证用地,并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

  5.强化监管力度。

  加强饲料、兽药、疫苗、种畜禽等生产资料的监管,确保生态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强环境监察,建立环保举报奖励制度,严格环境执法。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添加使用违禁药物、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畜禽产品。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