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7-3000-2018-00040
  • 备注/文号: 梅政〔2018〕5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梅口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9-14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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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梅口乡人民政府关于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检查通报的整改情况报告
梅政〔2018〕56号
来源:泰宁县梅口乡 时间:2018-09-15 16:07

泰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检查情况的通报》(泰防〔2018〕52号)文件指出的问题,梅口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整改,就我乡当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具体问题:1.物资配备种类不齐全,数量上个别未达到村级抗洪抢险救援物资标准储备要求;2.村级防汛预案未到村,村级预案防御责任人人员信息为及时更新。

  整改措施:1.落实防汛工作经费,补足补齐防汛救灾物资,且摆放整齐有序,做好进库出库台账,对于物资的保质期及时效登记清楚;2.对村级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转移避险与建档立卡相吻合,做到“底册清、情况明、责任实”。

  落实情况:1.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泰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泰防〔2018〕40号)文件要求,为保证各村防汛救援物资储备到位,由乡统一采买配发,建立村级台账。同时要求各村保证防汛救援物资单独储存,摆放有序。目前,各村防汛物资已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发到位,下阶段,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对各村防汛救援物资储放情况进行督查。2.在原有村级防汛应急预案基础上进行整改,明确相关工作责任人,应急转移路线进行修改,确保易懂明了。同时,根据各村换届后村两委分工情况修改各村防汛预案责任人,下阶段将对各村防汛工作责任人进行业务培训。

  下步工作方向:1.进一步自查。针对此次通报情况,加强我乡防汛安全隐患自查力度,针对安全生产、防汛预案、防汛物资、防汛保障等方面展开。确保在特殊情况下能第一时间发布预警、启动预案转移避险、启动抢险救援力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进一步培训。针对新一届村两委人员,展开防汛抗旱业务培训,强化业务能力,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增加山洪灾害危险区内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梅口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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