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6-0300-2018-00107
  • 备注/文号: 泰卫﹝2018﹞15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卫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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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泰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宁县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卫﹝2018﹞153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11-12 15:00

县、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中等职业学校、县属中小学:

  为加强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提升学校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教育局研究制定了《泰宁县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泰宁县教育局

  2018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泰宁县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省学校卫生工作水平,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和《福建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三明市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推进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原有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完成辖区内70%以上学校的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2019年完成辖区内90%以上学校的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2020年全省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实施工作覆盖率达100%。

  二、评价对象

  全县所有依法批准设立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小学等。

  三、评价内容及标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学校是否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报告制度。每学年开展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和应对演练的情况。是否因校方责任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二)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晨检、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验和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等制度是否建立。学校卫生室或保健室设置情况,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因校方责任引起传染病暴发流行。

  (三)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学生健康体检档案情况,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计划和措施,每学年实施1次学生健康体检。每学期开展1次健康生活方式、营养、慢性病预防知识教育和预防近视专题等宣传活动。校医院、卫生所、卫生室、医务室等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集中式供水应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供应的饮用水水质应符合卫生要求,是否因校方责任发生校内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是否建立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涉水产品是否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是否配备专(兼)职供水人员。二次供水蓄水设施每学年至少清洗、消毒1次,分散式供水有卫生安全防护设施并对水质进行消毒。

  (五)教室环境管理。每间教室内最少设2种不同高矮型号的课桌椅,并且每人1席。黑板无破损、无眩光。教室单侧采光光线应从座位左侧入,双采光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的灯管垂直黑板,使用控照式灯具,不宜用裸灯。教室室内环境监测频率每2年监测1次以上,监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六)生活环境卫生管理。教学楼每层设厕所,室内厕所有洗手设备,独立设置的厕所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距30米以上。学生宿舍是否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保证通风良好和学生一人一床,宿舍内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学校公共浴池、游泳馆是否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通道及卫生设施应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无异味。学校体育馆、图书馆应保持馆内整洁卫生,禁止吸烟。学校每年请检测机构对上述场所进行卫生监测1次以上。得分85分及以上,学校卫生等级为优秀;得分60-85分,学校卫生等级为合格;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学校卫生等级为不合格;《学校卫生管理评价记分表》(附件1)中带**关键指标不合格的,或受到行政处罚、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将直接评价该校的学校卫生不合格。带*重要指标不合格的,本项目不得分。学校卫生等级不合格的学校不得参与文明校园的评选。

  四、实施主体

  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由县卫计局会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五、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摸底补录阶段。2018年6月30日前,应对现有的信息进行核实和分析,确保学校本底数据真实、准确。对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的信息按照2015-2017年度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填报(注:2018年版的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中已新增“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情况”的信息模块,详见附件2)。

  第二阶段:开展评价阶段。2019年11月30日前,应按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并及时登录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网络填报。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进行联合督导。

  第三阶段:查缺补漏阶段。2020年6月28日前,应对本辖区内的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查缺补漏,对未按照要求完成的单位要督促其按期完成。

  第四阶段:收尾总结阶段。2020年10月30日前,应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对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别向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县卫计局、县教育局按照方案进度要求,推进辖区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分析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发现的问题,适时掌握工作进展。同时,加强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的宣传力度,评定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媒体、公众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做好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健康权益。

  (二)县卫计局将针对学校卫生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可行的指导建议,协助学校建立完善环境卫生、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等有关卫生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强化、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逐步提升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水平。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卫生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县教育局;发现具体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应核实辖区内学校底数,负责完成学校卫生综合监督的具体评价工作,按照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填报要求,及时录入个案信息,并对监督信息进行核实和分析。

  (三)县教育局对学校卫生设施、卫生管理制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督促和落实,把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纳入学校综合考核体系中,调动各学校参与评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学校要建立学校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健全并动态维护学校卫生管理档案,做到一校一档。积极组织自查自纠,配合县卫计局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并将责任分解到学校部门、落实到人,整体提升学校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附件:1.学校卫生管理评价记分表

  2.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

  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印发

  附件1:                          学校卫生管理评价记分表

  学校名称:

  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评价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80分)

  评价指标

  分值

  实际得分

  单项

  合计

  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

  管理

  (10分)

  建立校长为第一人责任人制度

  2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

  

  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

  

  有专职或兼职报告人

  1

  

  学校(每学期1次)开展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

  1

  

  每年开展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演练

  1

  

  因校方责任发生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传染病预防

  控制管理

  (15分)

  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

  2

  

  

  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

  

  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2

  

  有晨检制度

  2

  

  有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

  

  有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

  1

  

  定期(每学期1次)开展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活动

  1

  

  寄宿制或600名学生以上非寄宿学校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以下非寄宿学校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

  

  寄宿学校应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学校视规模设卫生室或保健室

  2

  

  因校方责任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

  

  常见病与多发病

  管理

  (10分)

  建立学生健康体检档案

  2

  

  

  建立体检异常学生登记记录

  1

  

  建立体检结果向家长反馈制度

  1

  

  制定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计划、措施

  2

  

  开展预防近视专题宣传活动

  1

  

  每年实施1次学生健康体检

  2

  

  定期(每学期1次)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营养和慢性病预防知识教育和宣传活动

  1

  

  校医院、卫生所、卫生室、医务室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生活饮用水

  卫生管理

  (10分)

  集中式供水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

  

  

  二次供水蓄水设施定期(每年1次)清洗、消毒

  1

  

  分散式供水有卫生安全防护设施并对水质进行消毒

  1

  

  建立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2

  

  涉水产品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2

  

  配备专(兼)职供水人员

  2

  

  水质监测频率符合当地规定要求

  1

  

  供水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

  1

  

  供应饮用水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

  

  因校方责任发生校内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

  **

  

  教室

  环境

  管理

  (15分)

  课桌椅

  (2分)

  每间教室内最少设2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

  2

  

  

  

  每人1席

  1

  

  黑板

  (2分)

  无破损

  1

  

  

  无眩光

  1

  

  教室采光

  (2分)

  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为无色透明玻璃

  1

  

  

  单侧采光光线应从座位左侧入,双采光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1

  

  教室照明

  (4分)

  灯管垂直黑板

  2

  

  

  控照式灯具,不宜用裸灯

  2

  

  微小气候

  (2分)

  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

  

  噪声(1分)

  教室不受音乐室等外界环境干扰

  1

  

  监测报告有效

  *

  

  监测频率符合规定(1次以上/2年)

  1

  

  

  生活

  环境

  卫生

  管理

  (9分)

  厕所

  (3分)

  教学楼每层设厕所,室内厕所有洗手设备

  2

  

  

  

  独立设置的厕所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距30米以上

  **

  

  无蝇、蛆

  1

  

  学生宿舍

  (6分)

  男、女宿舍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1

  

  

  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

  

  保证学生一人一床

  1

  

  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1

  

  宿舍内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1

  

  有卫生管理制度

  1

  

  公共

  场所

  卫生

  管理

  (11分)

  公共浴池

  (4分)

  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

  

  

  

  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

  1

  

  有浴室卫生消毒制度

  1

  

  监测报告有效

  1

  

  监测频率(1次以上/年)

  1

  

  游泳馆

  (3分)

  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

  

  

  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1

  

  游泳场所的通道及卫生设施应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无异味

  1

  

  监测频率符合规定(1次以上/年)

  1

  

  体育馆

  (2分)

  馆内环境清洁卫生、禁止吸烟

  1

  

  

  监测频率符合规定(1次以上/年)

  1

  

  图书馆

  (2分)

  馆内采用湿式清扫,保持馆内整洁,禁止吸烟

  1

  

  

  监测频率符合规定(1次以上/年)

  1

  

  合理缺项项目总分        分     管理应得分       分     管理实得分       分     标化后得分       分

  注:1.*为重要指标,如该指标不合格,该项目不得分。

  2.**为关键指标,如该指标不合格,直接评价该校为学校卫生不合格。

  3.教室环境卫生管理项目中各指标得分应为抽样检查教室数的平均分,普通高等院校不参加此项评价。

  4.有合理缺项时,总分中减掉该项目分值后,为应得分。即:管理应得分=80-合理缺项项目总分。如缺少学生宿舍,总分值中应减掉学生宿舍的单项分值。标化后得分=(各项实际得分的总合/应得分)×100

  附件2

  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

  被监督单位(个人):

  注册地址:

  地址:

  行政区划代码:□□□□□□

  被监督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监督单位经济类型代码:□□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学生总数□□□□□□ 其中:男生□□□□□□ 女生□□□□□□

  住宿学生数□□□□□□  教职员工数□□□□□

  所在区域:1.城区□      2.镇区□      3.乡村□

  二、学校类别

  1.小学□  2.初级中学(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

  3.高级中学(包括职业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  4.普通高校□

  5.教学点

  三、办学性质

  1.公办□ 2.民办□ 3.其他□

  四、校内辅助设施数

  1.学生宿舍(间)□□□□ 2.公共浴室 □□ 3.学生厕所(蹲位)□□□

  4.游泳场所□□  5.体育馆□□  6.图书馆(阅览室)□□

  五、饮用水

  (一)供水方式:1.集中式供水(公共供水□ 自建设施供水□ 分质供水□)

  2.二次供水□  3.分散式供水□

  (二)饮水类别:1.开水□ 2.桶装水□ 3.现制现售□  4.分质供水□ 5.学生自带水□ 6.其他□

  六、健康管理

  1.校医院、卫生室数 □□□           保健室数 □□□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 □□□□         保健教师数 □□□□

  七、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情况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未评价□

  八、办学状况

  1.正常□  2.关闭□

  

  

  报告单位:                               报告单位负责人:

  报 告 人:                               报  告  日  期:

  填报说明:

  1.本卡由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填报。

  2.本卡报告范围为辖区内依法批准设立的普通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

  3.本卡为实时报告,应在首次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被监督单位信息发生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修正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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