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2-0300-2018-00028
  • 备注/文号: 泰发改〔2018〕7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9-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泰发改〔2018〕77号
来源: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18-10-09 15:12

泰宁县民政局: 

《关于要求审查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民〔2018〕72号)文件文悉。为有效解决我县救灾应急物资储备设施不足问题,满足受灾群众应急救助需要,经研究,同意建设泰宁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泰宁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二、建设单位:泰宁县民政局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556平方米,主要建筑面积1326平方米,新建2#物资仓库及门卫,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及室外管网等基础设施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299.6万,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建设地点:泰宁县公路港 

、建设工期:4个月。 

、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原则同意该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及解决预案,请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接文后,请及时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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