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4-0300-2018-00045
  • 备注/文号: 泰大政〔2018〕6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大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9-1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大田乡人民政府关于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
泰大政〔2018〕64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09-27 09:33

泰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泰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检查情况的通报》泰防〔2018〕52号文件已收到。我乡已按文件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1.已按要求完善了谙下二级站电库“三个责任人”公示牌的安装,要求电站法人加强值班值守,完善巡库记录; 

  2.已对村级防汛预案人员进行更新,并进行业务培训; 

  3.已安排人员对料坊村简易雨量器安装电源适配器; 

  4.已要求大田村加强防汛人员值班值守; 

  5.村级防汛物资已按程序进行采购; 

  6.大田溪河长制公示旧牌已拆除; 

  下步计划: 

  1.完善各类预案,加强业务培训; 

  2.加快防汛物资采购进度。 

     

    

  大田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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