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2-0300-2018-00050
  • 备注/文号: 上政〔2018〕9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上青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9-0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上青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上政〔2018〕95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09-26 08:36

各村,乡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市、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9月10日-10月20日我县全面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确保秋防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免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秋冬季畜禽饲养量大,畜禽及其产品调动频繁,重大节日的集中时期,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当前,非洲猪瘟疫情形势非常严峻,自8月1日在辽宁省沈阳市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已在河南、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又发生多起疫情,对养猪生产造成重大危害。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充分认识到搞好防疫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县的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安定稳定;动物防疫工作既是一项经济工作,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措施,是避免和减少动物疫情发生的关键。各村对动物防疫工作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预防为主、依靠科学、依靠法制、群防群控的理念,要按照“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的要求,坚持做到“五到位”(物资到位、宣传到位、防疫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开展多年,已经进入常态化管理。各村要严格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任务。严格按照农业部及省、市、县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以确保秋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涉及动物饲养、加工、运输、储存和交易等全过程。各村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防控政策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和引导,重点引导养殖场(户)树立“养防并重、预防为主”的意识,提高养殖场(户)的防疫意识和防控能力,认真扎实把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推动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力开展。 

  四、全面实行畜禽强制免疫,确保免疫密度达到要求。要严格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要求,精心组织开展秋季畜禽集中免疫工作,要保证在4月20日前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山羊小反刍兽疫的强制性免疫的免疫工作。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要求对所有家禽实施禽流感强制免疫;应免动物免疫密度:禽流感、口蹄疫、山羊小反刍兽疫免疫达应免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免疫工作要做到“五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标识,保证免疫质量,坚决防止疫情发生。 

  五、规范免疫操作,严格疫情处理。在具体免疫工作中,要规范免疫操作,严格免疫程序,确保免疫质量。要做好畜禽免疫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同时,要规范免疫记录,全面推行《动物免疫证》入户和畜禽标识佩带工作,做到牲畜有免疫标识、养殖户有《免疫证》、规模场有免疫档案或免疫证,村有免疫记录和统计表。散养畜禽实行秋季集中免疫后,在全县全面实行“村级月免疫日”制度和巡查制度,确保畜禽免疫密度达到应免数的100%。对突发动物疫情,按照《泰宁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报告。一旦发现动物疫情,要立即按照“早、快、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于病死畜禽,必须严格实行“四不准一处理”规定,即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死亡畜禽必须按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就地焚烧或消毒深埋。严禁随处抛弃病死畜禽,以防动物病传播。 

  六、加强养殖户监管,确保防控落实到位。规模场畜禽要坚持推行常年按程序免疫。规模场畜禽强制免疫,要下达强制免疫通知书。在开展免疫时,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亲自到现场进行指导、监督免疫,并把免疫数量记录在免疫证上,免疫证由养殖户个人保管以备检查。 

    

    

上青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