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3-3000-2018-00013
- 备注/文号: 泰新政〔2018〕5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新桥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8-27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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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运用全民参保登记成果,精准开展参保扩面工作,推进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分析运用推进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的通知》(泰政办〔2018〕53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解扩面对象名单
省级统一开展全民参保登记数据比对分析,提取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中养老保险应参未参人员,剔除人户分离无法联系、户口待注销、参军入伍、出国等人员,筛选出我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8年底扩面一定要完成对象551人。具体的扩面对象分解至各村为:大源村36人、王明村61人、枫源村41人、新桥村150人、大兴村41人、水源村51人、坑坪村4人、汾信村81人、岭下村91人。具体扩面对象名单乡社保中心将发送到各村社保管理人员。
二、积极开展宣传动员
各村要根据扩面对象工作性质、居住地点、年龄结构等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动员工作,认真开展深入乡村、组的集中宣传活动,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积极利用短信、微信、微博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针对年轻扩面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对于城镇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等即可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各村要高度认识推进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精准扩面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今年年底各村完成分配的任务,同时,要切实做好扩面对象信息保管,防止个人信息外泄。各村定期汇总参保扩面开展情况,乡社保中心将每月通报各村工作进展,确保参保扩面工作取得时效,并列入年终考评。对参保扩面工作推动不力、工作滞后的村将视情况对责任人予以约谈或问责。
附件:新桥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任务安排表
附件
新桥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任务安排表
序号 |
村 |
各村未参保人数 |
2018年底前应完成 扩面对象人数 |
1 |
大源村 |
|
36 |
2 |
王明村 |
|
61 |
3 |
枫源村 |
|
41 |
4 |
新桥村 |
|
150 |
5 |
水源村 |
|
41 |
6 |
大兴村 |
|
51 |
7 |
坑坪村 |
|
4 |
8 |
汾信村 |
|
81 |
9 |
岭下村 |
|
91 |
合计 |
|
556 |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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