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6-0300-2018-00099
  • 备注/文号: 泰卫〔2018〕12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卫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9-06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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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泰宁县财政局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泰宁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的通告
泰卫〔2018〕129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09-07 08:53

  根据福建卫生计生委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卫生计生委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18 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明卫〔2018144号)文件精神,2018年我县乡镇卫生院招聘2名特岗全科医生。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通知。 

  一、招聘条件 

  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救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专业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二、招聘对象 

  (一)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二)省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可跨区域报名竞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并保留其编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 

  全县共招聘2名,其中大田乡卫生院1名,大龙乡中心卫生院龙安卫生院1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 

  (二)报名时间:2018910日至921日(正常上班时间)。现场确认时间2018925日、26日。 

  (三)现场报名及现场确认地点:泰宁县卫生计生局办公室,地址:泰宁县张家坊360号,县卫计局办公大楼(原计生服务站),联系电话0598-7832134 

  (四)报名工作有关事项: 

  1.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或确认(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如实填写有关登记表和提交个人信息等材料及四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二寸证件照片。 

  2.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4.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108日至109日持身份证到泰宁县卫计局办公室领取。 

  5.资格审查。由泰宁县卫生计生局和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考试、考核与聘用 

  采取实践技能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核临床实践能力,实践技能测试实践时间为2018101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择优确定特岗全科医生拟聘人选,县卫生计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适时进行考核、体检、公示,经公示后报市人社局确认,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市人社局确认后,拟聘人员由泰宁县卫生计生部门、人事部门及服务单位按规定办理签订聘用合同等有关手续。 

  乡镇卫生院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限四年,四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愿意继续服务的,服务单位可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县级医疗机构在招聘人员时,特岗全科医生可优先聘用。若考核不合格的,服务单位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档案移送有关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六、工资福利待遇 

  按《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委编办 福建省人社厅福建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34)文件精神执行。 

    

    

  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泰宁县财政局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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