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6-0300-2018-00092
  • 备注/文号: 泰卫〔2018〕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卫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1-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泰卫〔2018〕5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01-15 17:28
 

县、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十九大之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县乡各卫生计生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立四个意识,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为民服务的公心,做好“两节”各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职工帮扶救助工作。认真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认真按照《关于“两节”期间开展“送温暖、送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泰卫〔2016122号)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统筹安排、整合资源,对工作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和计生困难家庭开展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干部职工、老党员、老干部和计生困难户;开展好对因病致贫户、流动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认真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和城乡空巢老人等困难群众的关爱帮扶工作;要根据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统一安排,开展卫生计生服务下基层活动。要持续践行“两学一做”要求,自觉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贫困地区、困难家庭、困难群众,落实好中央和省市扶贫惠民政策,实实在在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二、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查找安全漏洞和火灾风险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加强单位内部巡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深入分析单位安全生产的短板和重点,及早部署,进一步加强危险物品和毒麻药品、放射源、实验室安全的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积极推动“平安医院”建设,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化解和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元旦春节是群众出行和我县旅游高峰期,众多的人流、物流、车流,为我县医疗卫生服务安全管理带来很大压力,同时受低温、冰冻、霜降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要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合理调配医务人员,保障节日期间必要的医疗力量和药品器械配备,严格执行首诊负责、节假日期间交接班、查房和会诊等各项制度,开通急救“绿色通道”,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针对季节性多发的疾病和意外伤害防范等知识进行重点宣传。

四、加强应急值守保障突发事件有效处理。强化岗位责任制,提前上报值班排班表,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突发紧急情况通信联络渠道畅通。要加强疫情监测协调机制,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做好流感、H7N9、寨卡病毒病等传染病防治工作。遇有卫生计生相关的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向我局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五、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勤俭文明过节。带头倡导科学理性消费观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各单位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竿,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管理服务对象等。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要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典型、突出问题要进行实名通报曝光,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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