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6-0300-2018-00048
  • 备注/文号: 泰卫函〔2018〕3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卫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8-0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的通知
泰卫函〔2018〕37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08-09 08:39

 


 

县、乡(镇)各预防接种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关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8670)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切实做好续种补种工作。

 

 

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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