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6-0300-2018-00035
- 备注/文号: 泰卫[2018]7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卫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5-1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县、乡(镇)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按照市、县安委会、市卫生计生委部署要求,现将《2018年泰宁县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泰宁县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卫生计生系统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8〕12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印发全市(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18〕12号)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委[2018]5号)等文件要求,决定从5月份至8月15日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3日对中国游客在朝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卫生计生单位自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检查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摸清安全风险底数,全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通过大检查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为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打下坚实基础;集中整治一批事故隐患,督促卫生计生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确保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重点
全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依法执业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值班与安全保卫工作情况、重点场所特种设备管理(如电梯、放射、压力容器、氧气等)、毒麻精药品管理、医疗废弃物管理及污水改造管理、提升服务意识与质量、应急处置与演练情况、用电与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及救护车安全管理、在建工程的项目建设管理(包括正在装修、改造的工程)。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县卫计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县卫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1)。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二)职责分工。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县卫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综合督查。
四、检查方式
大检查按照“单位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方式开展。各卫生计生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县卫计局按照实施方案的检查表检查;县政府对各行业开展督查抽查。
(一)全面自查(5月15日至6月15日)。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签订《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改承诺书》(附件2),并在自查阶段结束后汇总建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行业检查(6月16日至7月15日)。县卫计局将突出卫计系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做到对系统的督促检查全方位全过程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阶段工作安排,组织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政府督查(7月16日-8月15日)。县政府安委会将对全县各行业开展全覆盖的督促检查。市政府安委会将结合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对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乡(镇)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对大检查工作开展“回头看”。同时将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单位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把大检查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近期省、县、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卫生计生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整顿的立即予以整顿。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提请同级政府挂牌督办,依法责令治理。
(四)广泛学习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或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平台等,举报事故隐患,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各单位应迅速核查。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将大检查实施方案于6月15日前书面报送县卫计局办公室;每个阶段结束前5日内书面报送大检查阶段性情况及填报《泰宁县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检查表》(附件3),由办公室统一报送阶段性情况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4);第三个阶段末期,要报送整个大检查开展情况及汇总整个大检查数据。联系人:李伟翔,联系电话:7832134,电子邮箱:tnws2134@163.com。
附件: 1.县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3.泰宁县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检查表
4.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附件1
县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肖毓平 县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叶盛平 县卫计局副局长
成 员:肖来智 县卫计局办公室主任
李伟翔 县卫计局办公室办事员
倪 雪 县卫计局疾控监督股股长
黄文敬 县卫计局家庭政策与法规股股长
杨 春 医政中医股股长
邓金仁 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办公室。
附件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收到。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本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截至6月15日,本单位检查 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其中重大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按上限接受处罚。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2018年6月15日
附件3
泰宁县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公章):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 查 内 容 |
检 查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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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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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单位领导是否带头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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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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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是否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登记建档、制订整改方案,是否做到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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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按要求开展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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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按要求开展“平安医院”达标创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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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组建一支安全员(消防员)队伍或者有兼职消防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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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药房、仓库是否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监控室、值班室是否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记录是否规范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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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范、内保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装框上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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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讲话、《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组织消防演练(做好日常记录,活动应配有相片视频等资料,做好会议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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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重大节假日期间是否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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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消控设施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是否齐全(配足灭火器),各相关设备均是否做到标识醒目,并有专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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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是否加强对医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的管理,严格落实保管和使用制度,配备好消防灭火器材,严禁违反操作规定使用氧气瓶、酒精、电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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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能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是否做好档案归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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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压力容器、燃气管道、电梯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保养维修,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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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是否制定救护车辆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制度,是否定期对救护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是否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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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是否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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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发生火灾等事故,医务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有序组织病人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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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是否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规范操作,操作制度是否上墙;是否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是否有医疗废物出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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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医疗废弃物存放是否使用专间,且上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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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是否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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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专间是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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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本次检查的主要隐患或问题及整改情况(以条目罗列,写不下可以另附纸张)。 |
隐患或问题 |
整改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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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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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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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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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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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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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被检查单位留档保存一份,检查单位一份;
附件4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生产经营单位总数 |
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情况 |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执法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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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督查情况 |
组织开展检查情况 |
排查发现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
限期整改 |
停产 停业 整改 |
取缔关闭 |
罚款 |
其他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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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督查组 |
参加 人员 |
检查单位和场所 |
组织检查组 |
参加 人员 |
检查单位和场所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 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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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其中 暗查 暗访 |
总数 |
其中 暗查 暗访 |
其中 专家 会诊 |
其中 联合 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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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个) |
(人次) |
(家) |
(个) |
(个) |
(个) |
(个) |
(人次)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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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8年 月 日
注:1.本表中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需按照相关程序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方可上报。
2.已完成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顿、取缔关闭企业、罚款、其他行政处罚等项目,请同步搜集相关内页资料,下步根据通知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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