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6-0300-2018-00028
  • 备注/文号: 泰卫〔2018〕8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卫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6-13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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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卫计局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
泰卫〔2018〕89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06-17 16:27
 

县总医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64号)精神,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卫基层发明电〔2018102号)、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及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省民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做好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卫基层函〔2017754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工作,近期,县卫计局及县总医院组织人员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扶贫工作进行督导,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底全县“回头看”后贫困人口4972人,涉及1601户,因病致贫651人;2018年全县未脱贫人口118人,涉及41户,(杉城23人、朱口12人、龙湖20人、上青4人、下渠27人、开善12人、梅口7人、大龙10人、龙安3人),实际因病致贫14人(患大病9人,患长期慢性病5人),涉及12户(43人)。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情况: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卫基层发明电〔2018102号)文件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签约4878人,未完成签约94人(长期外出或无法联系49人,死亡33人,外迁2人,下落不明6人,外嫁4人);2018年电子签约2069人,其中:老年人541人,高血压患者287人,2型糖尿病患者47人。已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体检1755人,对患26种特殊病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25人,已办理特殊病种人数703人。发放健康扶贫医保政策宣传册2246份。(详见附件12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助情况:根据《泰宁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泰卫〔2017113号)文件,实施13种大病专项救治排查31人,已累计救治29人,均为终末期肾病患者(1人已死亡),2人拒绝,但均有电话告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保相关健康扶贫政策(其中龙湖一先心患儿随父母外出务工常住广东佛山,拒绝回乡治疗;大田47岁农妇,2016年确诊宫颈癌(晚期),拒绝专项救治)。
   
总体来看,各单位高度重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工作,认真落实省、市、县健康扶贫有关工作要求。基本做到: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确定具体负责人,明确工作任务,开展培训工作,健康扶贫工作有序推进;在政策宣传方面,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入户宣讲、集中宣传,逐户发放健康扶贫宣传册等多种途径,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营造了良好氛围。在签约履约服务方面,利用圩日、农闲、节假日等走村入户上门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签约,同时积极开展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协助办理特殊病种簿等工作;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方面,均采取了一些措施,如为方便签约对象,对乡镇在城区居住对象,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体检;对一时无法签约对象及时进行电话沟通,并做好工作痕迹的留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重视不够。许多医护人员的观念还停留在以医疗为主,抓健康扶贫工作存在时紧时松现象,同时以健康为中心、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造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底子不清,签约履约服务不到位,体检工作滞后,部分乡镇已签约的但未体检的贫困人口仍差距较大,履约服务率不高。
   
(二)宣传氛围不浓。乡镇宣传通常是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张贴健康扶贫宣传海报,电视、短信、微信等媒体宣传力度不够,另外,入户宣传时解读相关健康扶贫政策不到位,以致群众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认识不足,群众主动参与签约服务意识不强。
   
(三)任务完成不理想。一是电子签约覆盖率不高。截至201864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电子签约2069人,签约率为41.6%,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签约任务差距大。二是协助办理特殊病种簿数量还有差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有特殊病种人数925人,目前协助办理703人,还有222人尚未办理。三是13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尚有差距。截至目前,我县13种大病摸排累计31人,累计救治29人,均为终末期肾病患者。四是软件资料收集整理不完善。工作台账、图片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不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2017年度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工作将于6月底或7月初对我县进行检查,此项工作将由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抽样调查、重点抽查。村组普查及座谈访谈等形式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踢好“临门一脚”。要积极落实健康扶贫的各项惠民政策,加强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管理,围绕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强化职责分工,明确各团队任务,确实把各项健康扶贫工作落实好。
   
(二)强化工作举措,有的放矢。
一是要再摸清底数,动态管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与乡(镇)扶贫办、民政办、人力资源保障所等沟通协调,及时更新人员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在2017年的基础上更新识别对象,确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同时,各单位要按照《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泰卫〔201855号)和《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转发三明市医疗保障管理局 三明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泰卫函〔201821号)等文件要求,对13种大病救治对象再排查、再摸底,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13种大病专项救治服务到位。二是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实发挥团队作用,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特别是签约团队与每一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签约,“一对一”的个性化有偿签约服务(B1B2套餐),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签约覆盖率(含电子签约)、履约率达100%(包括发放健康扶贫宣传册、健康体检、扶贫政策宣传、协助办理特殊门诊病种簿及签约服务包约定的服务内容等),确实外出人员、无法签约、履约的人员应做好相关本底资料和工作记录的留存。另外,健康扶贫相关资料要做好收集整理、归档成册,以备检查。三是加强宣传、密切沟通联系。各单位责任人要同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建立沟通联系渠道,积极采取通过建立微信群、发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卡等形式,建立紧密畅通的工作联系,使责任人能够及时了解签约对象健康需求、科学合理进行健康管理。同时,在签约履约过程中做好宣传,让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了解健康扶贫政策,熟悉自己的签约医生和团队,了解自己所能获得的健康扶贫措施,增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获得感,从而得到签约对象的支持,保证健康扶贫工作取得成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中应以温馨提示形式附上以下内容:1.享受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套餐及服务内容;2.签约服务费用的构成和来源)。
   
(三)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问责。健康扶贫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县总医院及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务必要高度重视,做好自查、整改、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健康扶贫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同时按照《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明市医管中心泰宁管理部关于印发泰宁县健康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卫〔201876号)要求,请县总医院及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630日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电子签约)、履约率达100%。(履约包括发放健康扶贫宣传册、温馨提示单、健康体检、扶贫政策宣传、协助办理特殊门诊病种簿及签约服务包约定的服务内容等),确实外出人员、无法签约、履约的人员应做好相关本底资料和工作记录的留存。
   
对工作进展缓慢,不落实的,将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将严格落实问责。
   
附件:1.泰宁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工作情况表;
          2.
泰宁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类管理表

             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
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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