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36-0300-2018-00010
  • 备注/文号: 泰商务〔2018〕1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2-0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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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商务局关于印发《2018年促进农村电商助力精准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
泰商务〔2018〕12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02-09 10:19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促进农村电商助力精准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8〕2号)、《三明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8年促进农村电商助力精准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明商务电商〔2018〕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2018年促进农村电商助力精准扶贫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宁县商务局   

                                                                                         2018年2月9日

2018年促进农村电商助力精准扶贫工作要点

 

2018年全县促进农村电商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商务厅、市商务局的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落实《促进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闽商务电商〔2017〕19号),促进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发展,带动贫困户创收增收,助力精准扶贫。

一、落实农村电商扶贫政策

县商务局将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促进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7〕19号)文件要求,制定出台《泰宁县促进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着重在贫困村、贫困户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县乡村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强政策扶持引导。

二、促进农特产品电商发展

(一)打造县域电商公共品牌。支持我县“寻找泰味”农特产品品牌建设,发展农特产品电子商务,支持农特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初加工、配送等设施建设,努力打造农产品电商供应链。鼓励电商企业与贫困村合作,整合当地农特产品资源,推动“一村一品”农产品以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上网营销,鼓励电商企业采购建档立卡贫困户农特产品,推动农特产品产销衔接。

(二)推动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依托“泰宁滋味”电商平台,推动我县各乡(镇)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完善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功能和配套设施物流快递服务功能,为贫困户按需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重点支持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点,扶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设农村电商服务点,鼓励有条件的服务站点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同时严格按照《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实施〈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设置与服务要求〉规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7〕5号)要求,加快推进验收,推动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

三、推进县乡村电商物流配送水平

支持邮政建设改造县级集配仓储中心,购置车辆,在乡镇开辟或延伸快递物流运输线路,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建设,提升电商物流配送水平。支持各类企业主动服务于农村电商发展需要,完善物流配送体系,搭建城乡仓储配送平台,提高农村快递网络覆盖率。

四、加大农村电商人才培训

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的要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作,会同农业局、团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类电子商务培训,积极邀请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内的有意发展电子商务的群众免费参加。同时加强电子商务实操培训,提升贫困地区群众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

五、加强电商扶贫宣传力度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积极利用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宣传,同时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推广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的好做法、好经验,介绍电商扶贫带头人先进事迹,树好典型,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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