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5-3000-2018-00034
  • 备注/文号: 泰公综〔2018〕4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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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印发《泰宁县公安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公综〔2018〕48号
来源:泰宁县政府办 时间:2018-05-03 22:21
 

各室、所、队:

现将《泰宁县公安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泰宁县公安局

201853

 

  

泰宁县公安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县公安机关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全县公安机关普法职责任务,不断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生力军作用,增强广大民警法治意识,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警营风尚,为平安泰宁、法治泰宁和法治公安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法工作与公安执法实践相结合,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寓法治宣传教育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在执法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的实效性。坚持内部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在提高公安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的同时要积极推进社会普法,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永贞任组长,政工室、国保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网安大队、反恐大队、法制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四、职责任务

各部门要以网络、电视等主流媒体为阵地,通过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以案析法,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递公安正能量,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政工室:持续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安排各党支部定期学法,普及党员民警的法律知识。挖掘提炼公安执法工作中先进经验、先进典型进行正面宣传,举办法治书画、漫画、摄影等的征集、评选活动,增强公安法治文化的渗透力、感召力。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普法专版、专栏、专题等积极开展专项普法活动,扩大法治宣传效果。抓住“1.10”、“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声势。

国保大队: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情报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刑侦大队:组织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三八节”期间,开展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等内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节点开展宣传,印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问题。组织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6.26”禁毒宣传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向群众宣讲普及禁毒知识,讲解毒品种类、特性、毒品危害及如何识毒、防毒。提高广大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禁毒人民战争中去。

交警大队: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设立宣传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法律知识和服务便民动态信息;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消防大队:组织消防法及消防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问题。

治安大队:组织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枪支管理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居民身份证法、户籍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印制法治宣传手册;结合社区治安管理工作对群众开展普法教育,充实社区民警到辖区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经侦大队:组织打击经济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围绕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揭露常见犯罪手法,提示风险危害,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服务民生的决心和成果,增强群众防范经济犯罪能力。

网安大队:组织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9月第三周的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走进校园、走进网吧、走进单位等形式开展宣传。

反恐大队:组织反恐怖主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实施,开展“12.27”国家反恐宣传日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反恐宣传展板,发放反恐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反恐知识等形式,向人民群众详细讲解恐怖主义的社会危害和公安打击恐怖主义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

法制大队:会同有关部门警种做好普法工作的组织规划、 统筹协调、检查督导,制定普法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配合、协调业务部门的普法工作,提供法律支撑,收集汇总全县公安机关普法工作情况,及时向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和市局法制大队报送;利用每月县局警务技能训练活动开展执法培训,组织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加强执法资格考试结果运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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