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5-3000-2018-00007
  • 备注/文号: 泰林〔2018〕3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4-12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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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林业局关于印发《泰宁县林业局涉林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泰林〔2018〕33号
来源:泰宁县林业局 时间:2018-07-03 10:41

公安森林分局、机关各股室、各林业站:

    现将《泰宁县林业局涉林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宁县林业局

                                          2018412



泰宁县林业局涉林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保证我局在发生重大涉林信访事件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提高涉林信访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妥善处理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于涉林信访因素引起的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

二、处置突发性事件遵循的原则

1.坚持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上访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2.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原则。

3.坚持依规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及有关规定,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理,最大限度的控制事态发展

4.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三、工作机构

1.信访工作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 陈添兴

副指挥长: 严庆禄 邓金腾

成   员: 吴良端  蔡文彪 王宪印 卢远清 马必辉 

         邱在勤  莫德胜 江秀福 张  林 邹  伟   

         张  通  黄春生 骆泉水 陈  健 许彤旭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蔡文彪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林业局处纠办。值班电话:7832401 手机:13605987912

2.信访工作突发性事件应急分队

第一应急分队

队  长:严庆禄

副队长:蔡文彪

队  员:王宪印  邱在群  莫德胜  江秀福  张 林 

         伟

第二应急分队

队  长:邓金腾

副队长:吴良端

队  员:卢远清  骆泉水  陈 健  许彤旭  黄春生  

         通

四、群体突发性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处置程序

1.局所属各部门接报后,立即向指挥长通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状态启动后,信访工作应急小分队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上访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直至突发事件消除后,信访工作应急小分队及有关人员才可离开现场

4.信访工作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必须记录在案,同时要对应急行动过程的活动综合评价,整理记录(包括谈话记录、摄像、照相及其它相关资料),及时写出工作总结,上报局党委,并进行归档保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对干部的教育,提高对做好涉林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发生信访突出事件时,应急小分队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和工作安排

2.做好排查走访工作,定期分析群众思想动态。要查找信访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惕,早发现、早渗透、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3.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群众中出现的一些不利于信访的话和事,要及时进行正确引导。

六、责任追究

对不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应急工作的;

2.不按时报告信访工作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

3.工作人员在应急期间不坚守岗位或玩忽职守,甚至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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