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1-3000-2021-00046
  • 备注/文号: 泰旅委〔2021〕2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9-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旅游管委会关于2021年10月至12月金湖景区优惠政策的通知
泰旅委〔2021〕22号
来源: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时间:2021-10-11 15:22
 各旅游企业

为加快推动疫后我县旅游业的复苏,经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同意,金湖景区10月份起实施免门票优惠政策,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优惠景区

金湖(不含游船费、讲解费等)。

二、优惠时间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优惠区域

福州、宁德、龙岩、南平、三明、平潭等省内六地,并严格按防疫指挥部要求入园。

四、结算方式

1.金湖景区结算价格为75元/人(收取游船费用75元/人),由金泰公司分成30元/人、游船公司分成45元/人(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2.讲解费

①散客8元/人(调度中心分成2元/人、丹霞导游公司分成6元/人)。

②团队讲解费4元/人(调度中心分成1元/人、丹霞导游公司分成3元/人)。

3.优惠政策期间电商平台不再享受集团公司累计人数及年终奖励政策。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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