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1-3000-2021-00046
- 备注/文号: 泰旅委〔2021〕2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9-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旅游管委会关于2021年10月至12月金湖景区优惠政策的通知
泰旅委〔2021〕22号
来源: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时间:2021-10-11 15:22
各旅游企业:
为加快推动疫后我县旅游业的复苏,经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同意,金湖景区10月份起实施免门票优惠政策,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优惠景区
金湖(不含游船费、讲解费等)。
二、优惠时间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优惠区域
福州、宁德、龙岩、南平、三明、平潭等省内六地,并严格按防疫指挥部要求入园。
四、结算方式
1.金湖景区结算价格为75元/人(收取游船费用75元/人),由金泰公司分成30元/人、游船公司分成45元/人(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2.讲解费
①散客8元/人(调度中心分成2元/人、丹霞导游公司分成6元/人)。
②团队讲解费4元/人(调度中心分成1元/人、丹霞导游公司分成3元/人)。
3.优惠政策期间电商平台不再享受集团公司累计人数及年终奖励政策。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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