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5-3000-2021-00032
  • 备注/文号: 泰文旅函〔2021〕3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7-30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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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内涵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泰文旅函〔2021〕31号
来源: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时间:2021-08-09 16:16
泰宁旅游管委会:

林桂燕委员提出的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内涵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上清溪是我县的主要旅游景点之一,以"妙在原始,美在自然"而享誉"华东第一漂"。近年来,随着景区知名度的提高,许多人慕名而来上清溪漂流,由此也产生了一些服务质量问题:候排时间长,排工索要小费,讲解词低俗。主要原因是上清溪接待量有限,成本较高,必须6人成排,导致候排时间过长;排工文化素质不高,收入水平底。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旅游质量监督所曾多次约谈上清溪景区负责人,要求景区进一步规范排工行为,严肃查处索要小费、态度恶劣、讲解庸俗等行为。景区也对排工和景区管理人员做出扣分、罚款、退回小费等严厉的处罚措施,并设立劳模黄盛腾工作室,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月服务之星”示范岗评选、劳模宣讲、发放服务质量问卷等一系列活动。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景区服务质量的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文旅市场清朗环境。一加强旅游行业管理。根据《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联合处置机制,强化旅游执法检查,深入挖掘旅游案件线索。督促景区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员工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大力宣传文明旅游知识,开展大型文明旅游宣传和报道,加强文明教育和培训,提高景区从业人员文明意识。三是落实失信惩戒制度。完善旅游行业“红黑榜”制度,利用微泰宁、天地泰宁、泰宁旅游、泰宁文体旅之声等微信公众号,宣传文明景区、文明导游、文明游客等先进典型事迹,同时公布曝光不文明行为。

 

 

领导署名:江茂求

联系人:廖芳德

联系电话:0598-7866793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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