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2-3000-2020-00075
  • 备注/文号: 泰住建〔2020〕9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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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泰住建〔2020〕98号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0-12-29 11:07

 

     

局属各股室站所、相关单位: 

  冬春季节是火灾事故高发期也是火灾防控工作关键期。11月8日,宁化县闽赣小商品A区三层家具商场发生火灾,造成1死1伤,给火灾防控敲响了警钟。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加强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202048号)文件要求,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3月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相关股室站所、企业认真部署实。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月21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即日起至20213月是今冬明春防火期,为切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加强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202048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今年冬防对于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具有重要意义,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的责任重大,局属各股室、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检查: 

  1.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情况,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2.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使用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以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以及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二)市政公用行业消防安全。 

  1.燃气企业加强重点环节和区域的巡查,完善或者增设周界报警和防冲撞设施,对储罐、调压站等重点部位实施封闭管理情况;开展燃气管线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抓好管道占压圈围等隐患点和事故易发点的排查整治情况;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去向和大规模反常增加用气量管理情况。 

  2.水厂配电室、氯库安全管理以及执行氯库双人双锁管理、氯气防泄漏和应急处理等各项措施情况;市政供水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情况。 

  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实时监控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池和处理站防爆设施,特别是渗滤液泵电动机、照明、通风等电气设备防爆情况。 

  4.城市公园内游览设施等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整治情况。 

  (三)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 

  1.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公共区域电动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宣传引导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一步推动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2.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消防演练情况。 

  三、实施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10)。各相关股室进一步明确企业自查自纠、部门检查的重点内容及相关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将今冬明春消防检查要求传达到行业所有企事业单位。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12月10日至202012月20日)。各相关股室指导、督促所属企事业按照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落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检查督导阶段(202012月10日至2021全国“两会”结束)。各相关股室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跟踪落实整改到位,形成检查反馈闭环制度。 

  (四)总结巩固阶段(2021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相关股室认真分析总结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火灾防控相关制度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局属各股室、相关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督促本系统、本行业深入开展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检查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行业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发动广大企业职工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强化检查执法。局属各股室、相关单位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报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对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信息反馈。局属各股室、相关单位请于202012月起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联络员名单;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每月23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电话7830618,邮箱:tn78306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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