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3-3000-2019-00041
  • 备注/文号: 泰安办〔2019〕2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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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泰安办〔2019〕21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9-06-18 16:15

局属各部门,各交通企业: 

  现将《泰宁县交通运输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27 

  

泰宁县交通运输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形势,从5月至10月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内容 

  紧盯“多合一”场所、车站、码头密集型场所、道路运输企业、维修企业、水路运输企业、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重点整治以下突出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二)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四)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五)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 

  (六)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步骤及措施 

  20195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24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各部门各企业分别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对照《九类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要求》(详见附件1)和《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详见附件2),细化整治任务、方法和措施,分辖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2.组织约谈培训。要结合《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组织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消防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整治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25日至1010日) 

  1.单位自查自改。要广泛发动各企业对照检查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填写《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3)。531日前,要将《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情况登记表》,报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备案。各部门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找本行业系统和本辖区薄弱环节和隐患突出单位。 

  2.属地集中排查。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动,开展车站、码头劳集型场所、修理厂等重点企业进行排查,集中整治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违规搭建彩钢板房,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隐患。建立健全辖区单位消防安全排查台账(详见附件4)。整治期间,每月23号前将推进情况和相关数据报消防大队。 

  3.行业重点排查。各部门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整治重点、要求,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开展集中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详见附件4)备查。 

  4.综合施策推进。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企业及其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 

  5.深化专项治理。深入排查电气火灾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同时可结合辖区火灾规律特点,因地制宜开展针对性治理。 

  6.突出重点防范。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海峡论坛、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要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在确保涉会场所绝对安全的基础上,紧盯重点场所和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加大管控力度,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 

  (三)总结验收阶段(108日至1020日) 

  各部门各企业对专项整治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范家钦局长为组长,余绍新、李学平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股。各部门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调度指挥,统筹协调推进,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部门合力。各部门要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结合专项行动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推动隐患整改,切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严格督导问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企业,要及时进行通报,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5月至9月,每月23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和报表附件410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廖红兰,电话:7833231 

  附件:1.九类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要求 

  2.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 

  3.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登记表 

  4.分辖区、分行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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