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7-3000-2019-00016
  • 备注/文号: 泰民〔2019〕3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6-0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县级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泰民〔2019〕39号
来源:泰宁县政府办 时间:2019-06-13 09:08

各县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县级社会组织:

  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泰政办〔2016〕12号)和《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19年县级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为2019年6月中旬至6月底。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听取基本情况介绍、材料核查和实地查看。

  二、检查人员组成

  我局在本单位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1个检查小组。

  三、检查对象

  从县级社会组织名录中随机抽取社会团体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见附件)。

  四、检查内容

  1.对年检中存在的违规事项是否按期整改;

  2.2018年“期末净资产合计”是否不低于注册资金数额;

  3.是否存在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

  4.办公地址与登记地址是否一致;

  5.是否按章程规定换届;

  6.是否按规定建立党的组织覆盖;

  7.是否存在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行为;

  8.公职人员(含离退休)在社会团体兼职是否有审批、是否存在兼职取酬;

  9.登记证书、印章、财务凭证是否规范齐全等。

  五、有关要求

  1.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通知主管的社会组织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配合做好迎接“双随机”抽查工作,并提前准备好登记证书、年度检查报告、章程、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负责人名单、理事监事名单、内部管理制度、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

  2.检查结束后,随机抽查结果将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3.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4.社会组织发现检查人员有违规行为可及时向我局反映。投诉电话:0598-7862628。

  附件:2019年随机抽查社会组织名单

                                         泰宁县民政局

                                                   2019年6月5日

  附件

  2019年随机抽查社会组织名单

   一、社会团体(8家)

  1.泰宁县静心文化学会;

  2.泰宁县扶贫互助社;

  3.泰宁县扶贫开发协会;

  4.泰宁县锥栗协会;

  5.泰宁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6.泰宁县光彩事业促进会;

  7.泰宁县路跑协会;

  8.泰宁县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

  1.泰宁县祺欣幼儿园;

  2.泰宁县金星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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