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3-3000-2018-00094
  • 备注/文号: 泰交安〔2018〕4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2-17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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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元旦节前检查的通知
泰交安〔2018〕42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12-29 13:18

局属各部门,各运输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第四季度及年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我县各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今年以来开展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专项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及平安交通扫黑除恶百日行动活动等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我县交通运输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并对年终工作进行考核。现决定组成三个检查小组分别对我县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全面推进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从事道路运输、交通建设、内河交通等交通运输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及驾校、修理厂、物流等企业。 

  二、检查时间 

  各组检查时间为1217日至1230日期间 

  三、分组检查情况 

  第一组:道路运输安全小组 

    长:江伟斌   县运输管理所所长 

  副组长:何维杰   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县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员: 龚招龙 江晓燕等随机抽调人员  

  检查范围:道路运输企业、维修企业、驾培企业、物流 

  第二组:水上交通安全小组 

    长:余绍新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詹     县地方海事处处长 

          杨英辉   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员:肖燕雪、江薇、吴佐贵等随机抽调人员 

  检查范围:水路运输企业 

  第三组:交通工程建设建设安全小组 

    长:李鸿华  县交通运输局工程管理站站长  

  副组长:龚春富  县交通质监站站长 

          曾志超  县农村管理所所长  

    : 陈炳聪、江超辉等随机抽调人员  

  检查范围:在建工程、农村公路养护、在建项目项目部 

  第四组  综合检查组 

    长:范家钦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李学平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员:郑明柱等随机抽调人员 

  四、检查重点 

  1.各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平安交通扫黑除恶百日行动等活动开展情况,是否进行部署开展落实、宣传教育,是否开展风险辨识,加强风险管理,落实责任人等情况。 

  2.隐患排治治理部署落实情况。有无针对重点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排查治理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建立问题清单,做好隐患台帐闭环管理。 

  3.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否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管理,是否做好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做好防寒防冻等应急救援物质准备、安全经费提取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 

  五、检查要求 

  (一)各企业要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小组要深入我县重点企业、施工工地、重点水域以及城市公交、汽车客运、维修企业等重点部位,对我县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拉网式的排查,确保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三)本次大检查重点采取“双随机”和“四不两直”相结合的方法,检查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做好双随机检查记录,要求随机抽调人员(抽调人员需有执法证人员)及随机抽取检查企业,要求检查企业全覆盖。 

  ()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停产(业)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业)必须经过验收合格。 

  (五)检查结束后,各组要在月29日前将检查工作情况写出总结及检查记录表格上报至局安监股登记汇总,以便督促整改及考核。 

  附件: 泰宁县交通运输行业随机抽查记录表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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