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1-3000-2018-00062
  • 备注/文号: 泰风景〔2018〕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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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泰风景〔2018〕8号
来源: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时间:2018-08-09 11:00

各景区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及省领导对泰国普吉游船倾覆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风景名胜区暑期、汛期安全管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请认真组织实施,开展景区安全隐患自查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有效管控安全风险,确保风景名胜区游览安全有序。

 

 

 

                                                              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018年87

 

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及省领导对泰国普吉游船倾覆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风景名胜区暑期、汛期安全管理,根据省建设厅、市住建局相关精神,于 8 月 1 日至月31 日开展泰宁景名胜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及省领导对泰国普吉游船倾覆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住建部和省政府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泰宁风景名胜区安全生产管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究”原则,全面开展泰宁风景名胜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泰宁旅游营造安全稳定的旅游环境。

二、专项整治范围

泰宁风景名胜区内的车、船等游览设施,景区景点基础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

三、检查整治重点

(一)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排查风景名胜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一是对临水、临崖、和易受台风、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重要风险隐患排查,景区防汛、防台、防洪隐患和薄弱环节隐患清单情况。二是对风景名胜区内游览步道、栈道、护栏等基础设施,车辆、游船等各类游乐设施以及消防安全设施、救护设施、防护设施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三是检查风景名胜区内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和执行行业标准情况,严禁投入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和要求的游乐设施。

(二)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一是检查各景区公司针对暑期、台风季节、强降雨极端天气等制定的各类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二是检查游客集中和事故易发重点区、环节的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预案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情况。三是检查各景区应急演练、消防演练、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助技能培训情况等。

(三)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是否明确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设立安全机构及岗位职责。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自查及行业检查阶段(即日起至8月20日)

以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各景区公司根据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各景区全面安全自查工作。

泰宁县丹霞旅游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要加强对景区内客运车辆安全开展自查工作,景区内旅游客运车辆具备合法资质、一车一档,记录规范完整,各项管理制度上墙;车辆定期检验、维护保养,车况良好,运行有序,旅游观光车司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安全行驶规定,能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泰宁县大金湖航运发展有限公司要加强对金湖游船安全开展自查工作,游船具备合法资质、一船一档,记录规范完整,各项管理制度上墙;游船定期检验、维护保养,船况良好,运行有序,游船驾驶员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安全行驶规定,能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泰宁旅游集团公司泰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泰宁县金湖野趣源度假村有限责任公司要做好对辖区范围内景区安全自查工作,景区内竹筏、气垫船等游览设施,游览步道、安全栏杆、栈道、护栏等基础设施,消防设施、救护设施、防护设施等。严禁投入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的游乐设施。

各景区公司同时要对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做好自查工作。要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清单,能够整改的,立即组织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求景区公司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等。我委将对各景区开展全覆盖督促检查,各景区公司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将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二)巩固提升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对各景区公司隐患整改落实进行“回头看”,对问题严重的景区逐一复查。做好迎接省建设厅和市住建局开展督察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景区公司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市住建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旅游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同时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旅游安全管理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实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此次安全专项大检查。确保贯彻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坚决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创新工作方式。要采取不打招呼、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现场明查暗访等方式,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切实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数据库,实行挂牌督办。

(三)强化检查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旦发现,要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按照旅游部门的责权,采取有效措施,对非法违法的景区公司进行督查督办,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LED、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跟踪报道工作动态,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的景区予以曝光,对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发挥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支持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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