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3-3000-2018-00059
  • 备注/文号: 泰交安〔2018〕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1-1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省、市“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泰交安〔2018〕2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01-26 16:19

局属各部门,各企业: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将分别于2018126日、125日在福州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将分别于116日、115日在三明召开。为确保省、市“两会”圆满成功,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服务省、市“两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明委办发明电〔20183 号)要求,现就做好省、市“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省、市“两会”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分析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扎实部署工作要求,针对当前低温冰冻天气,要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执法,全力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对照“三个责任清单”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出现“真空”和“断层”。 

  三、开展排查检查。“两会”期间,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工作组织开展一次行业综合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回头看”工作,针对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排查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一时无法消除的要采取有效的管制措施以确保安全,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按照规定进行挂牌督办。 

  四、加强应急管理。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加强省、市“两会”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做好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重要动态、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快速报送信息,确保联络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有力。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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