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5-3000-2018-00016
- 备注/文号: 泰林(2018)8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6-0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根据《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林业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林产〔2018〕15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泰安委〔2018〕26号)文件要求,县林业局制定了《泰宁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宁县林业局
2018年6月8日
泰宁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执法
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推进安全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安全生产联合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县林业局决定2018年在全县林业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执法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联合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努力达到四个100%,即对区域内重点林业企业联合检查执法率达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林业企业的复查率达100%,对举报林业企业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实查处率达100%,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林区生产安全持续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确定重点联合监管执法的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突出涉爆粉尘、易燃易爆等高危领域,加大联合执法频次,建立动态联合监管执法机制。
(二)突出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办〔2016〕12号)的要求,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管控制度措施,明晰重大隐患判定依据,加强检查执法,对发现的重大风险建立台账,严格管控;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改、罚款等手段措施,督促企业消除隐患。
(三)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查处。要重点查处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瞒报事故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等非法行为;重点查处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隐患治理不到位、涉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且采取措施不力、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拒绝或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问题隐患整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县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4个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举一反三抓好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风险,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
(五)强化事故调查处理。林业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报请有关部门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可实行提级督办或调查处理。
(六)强化部门执法。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权,制定本部门联合执法专项工作方案,突出联合执法重点,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严格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联合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部署(6月中旬)。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以适当形式对安全生产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大力开展宣传动员,使监管干部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了解掌握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动基层和企业真正“动起来”。
(二)全面推进(6月至11月)。第一阶段(6月底前),各有关单位要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的林业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违法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切实消除不安全因素,并签订自查自纠承诺书,自查自纠情况报县林业局安办。第二阶段(7月至11月),要围绕联合执法重点,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具体落实本方案和单位的实施方案,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推进执法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严格落实执法“双公示”制度,及时公开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通过组织学习借鉴、培训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促进精准执法。
(三)总结考核(12月)。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评估考核工作,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的长效机制,为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积累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林业局成立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陈添兴局长任组长,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安办,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带队开展重大执法活动,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实施。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坚决查处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营造氛围,强化监督。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组织的作用,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执法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四)加强检查,注重协调。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列入县林业局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综合运用考核、督导等手段推动专项行动开展。要强化执法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对动员部署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执法活动不规范、执法措施不落实的,及时予以通报。
附件:1.泰宁县林业局安全生产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泰宁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联合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泰宁县林业局安全生产联合执法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添兴 县林业局党委书记 局长
副组长:杨流平 县林业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成 员:邱在勤 局产业发展股股长
刘建林 局办公室主任
王宪印 局造林营林股股长
徐 鹏 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林移车 局林政股股长
陆 影 县森林公安局分局副局长
杨晓斌 局防火办主任
江立忠 县林业执法大队队长
杨凤景 县野生动植物管理站业务
邓祖柏 县林业产权管理中心主任
李天生 杉城林业站站长
黄春生 朱口林业站站长
韩道忠 上青林业站站长
江秀福 新桥林业站站长
余 盛 下渠林业站副站长
陈 健 开善林业站站长
张 通 大田林业站站长
廖小其 梅口林业站站长
许彤旭 大龙林业站站长
安全生产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产业发展科。
附件2
泰宁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联合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2018年 月至 月
项目内容 |
计量单位 |
合计 |
执法对象行业领域 |
执法对象行业领域 |
执法对象行业领域 |
列入检查对象企业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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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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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一般隐患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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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隐患已完成整改数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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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重大隐患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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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数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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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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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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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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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关闭企业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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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黑名单企业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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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光企业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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